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利息所得税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新政策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国债交易,在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的同时,投资者操作策略将较以往更趋理性。
在全价交易状态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包含债券应计利息,因而无法在交易过程中区分投资者的利息所得,所以投资者只有将国债持有到期才能享受到免税待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了投资者国债交易积极性。
国债净价交易制度试行后,由于价格由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两部分组成,从而为国债利息免税政策推出奠定了基础。根据新的免税政策,纳税人除了将国债持有到期时可以享受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外,在国债到期之前的交易,也可按其成交后交割单列明的应计利息额免征所得税。因而,新的免税政策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颇大。
同时,免税政策出台后,将在各债券品种之间产生比价效应。在同等条件下,票面利率和累计利息较高的品种由于具有更强的利息避税能力,将更受青睐。如在净价交易试行首日,利率较高的老牌券种696券、896券、9704券的价格走势就明显强于次新国债品种。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国债净价交易试行和免税政策出台,将使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更趋理性化。因为,除了利率预期外,比价效应也将成为决定今后国债市场走势的主要因素,而过去在国债市场坐庄行为将可能而大幅减少,从而在另一方面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免税政策的推出,还将使银行间国债市场与交易所国债市场展开互动。由于新的免税政策统一在两个债券市场间实施,这将有利于两个市场的债券品种的比较,为跨市场套利操作乃至今后两个市场的合并创造了条件。
(记者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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