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第三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一项研究课题认为,我国目前已初步具备推行股票期权交易的条件,可选择那些股票市值大、业绩良好、交投活跃的蓝筹股作为股票期权的基础资产,同时初期以推出美式看涨股票期权较为合适。
这篇名为《我国推行股票期权交易的可行性研究》的课题报告是由天同证券完成的。该课题报告称,股票期权是指以某种单个股票为基础资产的期权,其持有者拥有在约定的期 限或到期日按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具有套期保值、规避风险、杠杆效应、满足不同风险类型投资者的需求、完善证券市场、丰富投资组合、促使价格发现、增强市场流动性等功能,其主要功能是转移未来股票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风险。报告指出,与股指期货相比,股票期权具有合约金额较小、标的选择面宽、投资人风险有上限、市场设立简单、场内交易监管容易、一旦出现问题影响面不大等优点,可以成为发展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一个有效选择。
报告认为,上海证券市场1999年至2001年的换手率稳定保持在360%以上,总市值上升4万亿元。根据全球对设立股票期权市场的研究,目前我国已具有设立股票期权市场的条件。
报告同时指出,单个股票是否适合于做期权交易,取决于该股票的市场强度、交易广度、活跃程度、波动范围以及投资潜力的大小。在选择股票期权时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在选择单个股票期权的基础股票时,应当选择那些股票市值大、业绩良好、交投活跃的蓝筹股作为股票期权的基础资产。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做空机制,在推行股票期权交易的初期,以推出美式看涨股票期权较为合适。
报告最后指出,我国证券交易所未来开展股票期权交易,必须制定相应的股票期权交易规则。这些规则包括:保证金制度、佣金及经纪商制度、价格报告制度、制裁交易违法行为制度、价格限制制度以及交易头寸限制制度。(陈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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