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荣
在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中国证监会在答复政协委员提出的股票交易印花税太高问题时表示,已注意到了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着手进行研究和改革。有委员指出,股票交易印花税太高,特别是过高的固定佣金,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保护了券商的垄断利润,而且也不符合市场化潮流,应比照国外做法进行改革。
降低佣金的呼声在业界一直都盛行不衰,只不过由于政策上没有松口,因而一推再推。但事实是,证券业内“佣金暗折”现象已是大家彼此心照不宣的“公开的秘密”,而随着去年网上交易的日趋火爆,有些券商公然在网上打出“7折”优惠等广告,一时间佣金打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后来,管理层的干预一度令这一现象有所收敛,但明守规章暗返佣的做法一直都是暗潮涌动,随着印花税的下调,佣金改革步伐已经越来越近。其实,目前的固定佣金制存在许多弊端,首先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不利于券商发展壮大;其次,暗里返佣会造成证券业经营混乱,加剧金融风险;再次,固定佣金制不符合国际惯例,不利于与国际证券业接轨。
改革固定佣金制能推动网上交易的进程,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固定佣金制改为浮动佣金制有利于证券商之间开展良性竞争,促使其在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经营成本上下功夫,避免证券商的暗中无序竞争。网上交易能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成本,我国目前的网上交易只占交易总额的1%左右,网上交易的市场空间还非常巨大,浮动佣金制的实施会加快网上交易进程,这也符合管理层的意图。浮动佣金制符合国际惯例,为与国际证券市场接轨做准备美国的交易所在1975年率先打破固定佣金制,采取竞争性的协议佣金制。随后,更多的国家放弃了固定佣金制,世界主要的27个证券交易所中,对佣金的收取绝大部分采取自由协商的办法,其中大部分实行完全的佣金自由协商。
实践表明,固定佣金制的改革,促进了国际证券市场的发展,加快了证券国际化进程。固定佣金制改革的模式针对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现状,可先把固定佣金制改为浮动佣金制,待时机成熟,再实行自由佣金制。浮动佣金制可规定最低和最高佣金收取比例,根据现状将其规定为0.15%至0.3%比较合理,证券商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此范围内选取合适的比例实施。再有是佣金收取递减制,可在目前0.35%的基础上,根据投资者开户资金与交易的数量,制订几个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并且以交易量与交易佣金成反比为原则。
我国应尽快改革固定佣金制,准备与国际证券市场接轨,该制度的实行会对证券商的经营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引发证券行业的结构调整,能直接推动券商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促进券商金融业务的创新,使证券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证券行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应对我国加入WTO后,国外证券业对我国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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