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03月21日讯 2002年3月20日,美国“201”条款正式启动。该条款规定,美国将对进口钢材、长板等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高达8~30%不等的关税。这是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对进口钢铁施加的最严重的一次贸易限制。
201条款涉及到6家中国企业——宝钢集团、鞍钢集团、武钢集团、本钢集团、莱钢集团和河南安阳钢铁集团,它们分别是上市公司宝钢股份、鞍钢新轧、武钢股份、本钢板材、 莱钢股份和安阳钢铁的第一大股东。
美国“201”条款的启动对钢铁类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上市公司和市场分析人士。
宝钢股份证券部徐先生表示,集团公司出口到美国的热轧产品中包括股份公司的产品,但是上市公司份额占不到3%。因此“对股份公司的影响不大”。
武钢股份和鞍钢新轧主要生产冷轧产品,因此,鞍钢新轧的有关人员轻松地说,这件反倾销案与公司“一点联系都没有”。
莱钢股份受201条款的影响显得引人注目。公司董秘室的李海龙先生表示,公司输美的产品是热轧产品中的螺纹钢,他认为这次反倾销主要是针对热轧薄板,莱钢集团只是“被捎上的”。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国内研究钢铁板块的专业人士,请他们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国泰君安研究所郑东认为,由于我国对美国的钢材出口量很小,去年只有近80万吨,总体上来看,对国内钢铁公司的影响并不大。但不可否认,对于像宝钢、鞍钢、武钢这样的公司,相对来说还是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本报记者 张婷 实习记者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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