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28日消息:从PT郑百文到银广夏,在重组过程中,我们似乎看到了这样一条规律:公司发布停牌公告,股票交易停牌似乎更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从2001年2月16日开始至今,PT郑百文在发布停牌公告期间,该公司的股票交易一直处于停牌状态。这种停牌在客观上具有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公司的股价可以避免因重组进程的多变性而导致大幅波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投资者利益。PT郑百文停牌前的股价走势 ,就是一个股价随重组消息反复波动的典型案例,此间的最高价和最低价相差150%。
不过,重组停牌其实还未制度化,PT郑百文等只是特例,目前,几乎所有的重组都是在股票正常交易的前提下进行的,股价的被操纵就有可能了。近期最典型的例子是银广夏。银广夏事件爆发以来的不长时间内,该公司已经经历了二次重组。在这个过程中,该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值得关注——例如,当公司发布可能退市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时,其股价反而出现连续性的大幅上涨。如果实行上市公司重组停牌制度,类似反常的现象就能够避免。
《证券时报》报道称,停牌制度是国际股票市场上通行的、当上市公司出现可能影响股价走势和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件时,而采取的临时停牌措施。这种制度一般具有强制性。资产重组属于这种重大事件。但是,似乎是由于资产重组过程太长的缘故,我国一直没有实行重组停牌制度。
有关人士认为,重组停牌应该从上市公司公告重组意向时开始,直至重组公告完成或者失败时为止;而另外一次新的重组开始时,应该进入新的停牌周期。当然,停牌期内,重组公司有义务继续公告重组的进展。(李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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