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最新消息,今天,国有股减持方案评议的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士,将就本月11日会议达成共识的“以净资产值为轴心确定对流通股的补偿标准”的全流通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
1月11日,这批专家、学者及政府人员在召开的“国有股减持方案专家评议”会上对国有股减持初步形成四点共识:一、国有股减持应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争取多方共赢;二、国 有股减持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三、希望实现新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流通;四、国有股要以较好价格进行减持。在考虑国有股减持方案时,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投资者的损失给予合理的度量和适当补偿。
据悉,即将交付今天讨论的全流通方案将倾向于在如下两种模式中进行选择:一是以净资产值为核心,综合考虑企业赢利能力确定减持价格。具体方案是,以过去3年每股收益水平决定其系数,如过去3年平均每股收益为0.1元,即其系数总和为1.1,乘上其净资产,即得出转让价格。上市公司只要取得50%以上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即可按上述价格选择配售、回购或股转债等方式进行减持。另一模式,则是以净资产值为底价,以非流通股的一部分向社会公开竞价转让,全流通前的历史均价和中标价的差额即为向原流通股股东补偿的金额,最终社会受让的非流通股以竞价购买,中标价与补偿金额之差为原流通股股东享有的优惠配售价。
不愿透露身份的上述方案设计者均表示,这只是一个大框架,更多细则仍在研究之中,但总体原则是宜简不宜繁,宜快不宜慢。
一位参与方案设计的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将近期的股市暴跌再度归咎于“全流通”显然有失偏颇。“全流通”只是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可流通”问题,并不是非流通股全部上市交易。他说,“以方正科技为例,如果方正减持2%就会丧失大股东之位,实际它不可能全流通。大股东要想保持控制权,势必会考虑持一定比例的股权。”
“况且,大部分非流通股权仍在国家手里,什么时候减持,减持多少都是可控制的。因此,全流通方案对市场的实际影响是有限的。”
考虑到全流通不仅涉及到2400亿国家股,还涉及到658家企业917亿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他认为,这项工作无论怎样“简化”,都将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
有评论认为,如果证券市场的全流通方案一旦获得通过,将是我国产权改革及证券市场市场化建设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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