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立/文
因利益失衡出现的重大偏差,需要通过平衡利益来校正。将银广夏事件与安然事件前后市场的种种反应进行对比,就可以看到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发展多种利益主体是何等迫切
美国安然公司(Enron)的破产案,2001年12月以来国内报纸谈论甚多,沸沸扬扬。因为 对发生在美国的这起资本市场重大事件的全貌毕竟不很清楚,又希望给读者一个明白直接的交待,就有一种提法流行开来:“美国的银广夏”安然如何如何。
其实,虽然银广夏造假,安然也造假,两起事件仍有根本性的不同。安然造假被揭穿是个比较长的过程,与之相伴的正是投资人用脚投票。安然股价在2001年初最高时达90美元,后来随着媒体和分析师的质疑步步下跌,在10月已经跌至30美元。到11月该公司寻求被收购失败,股价已经在1美元以下。破产是12月2日的事情,已完全在预期之中。所以《华尔街日报》一篇评论说:“安然败了,但市场胜了。”
银广夏的造假故事触目惊心,引发了国内许多人对于监管的批评和反思。但以往对监管的理解,还是过多地集中在职能部门身上,例如证监会和司法机构。从安然事件可以看出,证监会和司法介入固然重要,但这主要还是事后的监管,而在整个事件发生过程中,若要较早阻止或揭露造假行为,使市场公正和效率得以体现,市场本身的制衡力量很重要。据此,耶鲁大学的陈志武教授将市场监管分为五层,除了按传统的看法承认公司董事会、证监会和司法部门的作用,还强调了两种极为重要的力量——媒体监督和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在安然事件中,最终市场胜了,主要是后两种监管力量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参见本期封面文章)。
中国媒体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督近一年来正在步步加强。财经媒体是为广大读者、包括投资者服务的,而监督(watchdog)从来都是其最重要的基本职能。要紧的是,行使这种职能与其他职能不一样,不仅不能收费,还要花钱去采访调查,而且直接得罪既得利益者,承担了多重风险,可谓成本高昂。所以,这方面要做得好,不光需要正确的理念、勇气和智慧,需要社会的支持和肯定,还要有媒体市场的竞争机制来逼一逼。按经济学家们的说法,就是要有足够的驱动力。
有鉴于此,就应当取消对国内的财经媒体中所谓“指定信息披露”与非“指定信息披露”的区别对待,更应当同步建立起有利于媒体履行监督职能的外部环境(包括政治和法律环境),促使传媒业形成平等竞争、透明自律的机制。这正是财经媒体不断强化监督功能的前提,而中国证券市场的未来定会从中极大受益。
市场参与者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在中国相当薄弱。这与中国证券市场与生俱来的结构性缺陷相关,也与市场本身的发展水平相关。成熟的市场上总有相互对立的利益主体,相辅相成,相克相生,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买方与卖方、多方与空方,等等。各种利益主体形成平衡,各方的分析师和媒体一起形成强大的市场合力,推动了市场透明度的提高。中国市场发展还在初期,在买卖方向上本来就只有“做多”一方,而且买方与卖方几乎已经利益趋同——暗中勾结者之外,最重要的是已有的15家基金管理公司都由券商和信托投资公司所控制,而这些券商自身恰恰正是卖方,“买卖一家”的垄断局面使市场上难以形成独立的强大买方力量。在这种既有格局中,独立的、实事求是的专业分析既少且微弱,无法受到应有的关注。
因利益失衡出现的重大偏差,需要通过平衡利益来校正。将银广夏事件与安然事件前后市场的种种反应进行对比,就可以看到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发展多种利益主体是何等迫切。具体到操作层面,当前有两方面的事情较为重要,一是在基金业放开行业准入,改审批制为核准制,使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与壮大体现出多种利益主体并存的原则;二是选择时机推出新的金融工具,建立做空机制,使市场的各种力量有足够的激励相互制衡。在当前,决策者可能出于对现有行政“监管能力”的担忧,放缓市场自由化脚步。不过,理论和经验都表明,以行政监管来代替市场监督从来是得不偿失,不断完善的市场机制才是建立公正市场秩序之本。
当然,中国的证券市场可谓百业待兴,纵使在被确定为“监管年”的2001年中,我们更多看到的还是各个层次监管机制中普遍存在的缺口和遗憾。或许,认真研究安然事件可以帮助我们摒除银广夏曝光后那种挥之不去的悲观,看到中国证券市场转向健康的力量所在。这种力量其实也来源于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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