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前期媒体已经披露的基金巨额申购深高速一事,近日因为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张景华一封言辞激烈的信而再次引起市场的热烈关注。
去年底,深高速增发1.65亿股A股,每股发行价3.66元。47家基金参与了网下申购,总 计申报数量达到288.65亿股,折合资金逾1056亿元。而资料显示,到11月23日这些基金的周末净值总计尚不足780亿元。相关法规规定,基金持有一只股票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0%。因此,按张景华信中所言,这些基金“虚报可用于申购的资金规模,有可能被指控制造对市场秩序有实质影响的虚假信息,至少涉嫌被《证券法》所禁止的信用交易;二是,如果发生极端情况,全都按照申购数量中签,必然导致这些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认购全部股票而被迫放弃无力认购的部分,那么将导致证券市场前所未有的重大事故!”
张景华在信中指责参与深高速巨额申购的基金公司,“再次暴露出有关公司对于‘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市场’的宗旨根本没有真正的理解”,“我对此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懑”。
张景华对基金行为的指责让我们想起了张的同事———前两年曾引起轰动的洪磊。前年,曾供职于嘉实基金的洪磊,因为向媒介披露基金的“黑幕”而被一些基金业内人称为“基金业叛徒”。去年,洪磊从“运动员”走上“裁判员”的位置,成了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的副主任,业内曾据此认为,这是监管层加强对基金业监管的一个重要信号。
但是,当年洪磊揭露的“黑幕”迄今并没有给公众一个说法;现在市场同样有人认为,张景华的“冲冠一怒”也未必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从洪磊到张景华,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监管部门的努力,但却仍无法对基金产生信任。难道从洪磊到张景华,一切只是在原地踏步?
从洪磊“悄悄”地揭露,到张景华的“公开”指责,我们发现制度缺陷依旧是监管无力的重要原因。就拿这次“深高速事件”来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网下预约申购采取缴纳定金的方式,但定金制与配售量限制并不能限制基金申报量,法规并没有限定基金申购增发新股的资金额度,因此可以说是制度缺陷客观上为基金的巨量申报设下了一个障眼法。
去年年初,基金泰和在为和“深高速事件”性质一样的“青啤事件”辩解的时候就曾说过:“法无明确禁止视为许可。”去年年末,更大规模的类似事件发生了,但监管者仍然只能停留在道德层面指责基金,这样的无奈实在不应该再次发生。
在赞赏洪磊、张景华个人的良知和勇气的时候,我们更期盼制度建设步伐的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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