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杜舒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第一次明确,“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而福建双菱昨日也发布公告称,将在国内保险机构开设独立董事责任保险时,为独立董事投保相应险种。业内人士认为,这不仅为相关保险公司经营提供了机遇,同时,这类险种的面市,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实施民事赔 偿的步伐。
据悉,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没有出现这类为公司董事而设置的责任险种。不过,记者了解到,平安保险公司有可能在近期推出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另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像福建双菱一样有投保董事责任险的意向。
公司董事保险,是指将公司董事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来承担这种经济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进行决策和管理时,都面临经营和管理风险,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顾虑由此产生的后果,从而影响其工作成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而,个人的财产终究难以保证足够的赔偿,而董事责任险就可以承担该赔偿责任。
据了解,在国外,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了减少自己因为工作上的意外疏忽而面临的巨额民事赔偿,通常都会比较积极地购买民事责任保险。有了这份保险,他们在制定决策时,更多的是考虑怎样才能做到最好、对公司最有利,而不必过于担心由此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有必要让上市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他们认为,随着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上市公司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将会进一步加强,而相应责任保险的推出,将有利于鼓励他们更好地行使职能,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此外,投保董事责任险可以增强上市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及提高公司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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