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9日电(记者陈冀)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法室主任朱少平在日前于此间举行的“中国期货市场投资论坛”上指出,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十分必要,并要为组建期货投资基金提供相应的法律环境。
朱少平认为,证监会最近提出要探索组建期货投资基金,对期货市场发展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发展期货基金非常必要,对稳定市场、套期保值及机构避险等都有好处。如 果期货市场中主要是散户投资的话,期货稳定就无从谈起。如果一遇行情,大家都来了;行情一差,大家都跑了,期货市场就难以稳定。因此,就基金市场的发展来说,发展期货基金非常必要。
这是因为:第一,稳定市场需要基金。因为任何商品交易价格都受供求关系影响,期货市场有套期保值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但如果大家都是套期保值的话,这个值就没有人来保。在期货市场上,无论如何不能够只限于套期保值。那么,进行这方面的投资,除散户外,就需要大量的机构,虽然有期货公司自营,但也还必须有一些基金。第二,发展套期保值也需要基金。有一些政策文件或立法对期货市场似乎鼓励的只是套期保值,对投资、投机好像都不允许。投资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这个角度讲,它是投资,从另一个角度讲,它就是投机。关键在于要有一个度,超过了这个度,可能就是过度投机,达到了这个度,你就说它是投资。期货市场要发展,没有一笔相当大的资金,没有一定组织机构参与的话,套期保值也就实现不了。因此,就必须有一批基金。
朱少平进一步指出,要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必须从立法上确立其地位。投资基金,严格来说是一种投资方式,基金法只需规范基金投资工具方式,无需对基金运作的投资领域加以规范。目前全国人大有关机构正在组织起草《投资基金法》,草案拟从资金募集方式的角度对不同基金进行规范,没有具体分哪一个是什么基金,只是笼统地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并作出了规定。如果将来要设立期货基金的话,有关部门就可以依据出台后的法律,对采取公募的就按公募的规定来做;对采取私募的就按私募的办法做。法律框架明确了,操作起来就方便了。由于按投资对象划分的基金种类较多,而且投资对象区别较大,因而草案不宜对证券基金、产业基金、风险基金、期货基金作出具体规定,只是设计了公募框架是什么,私募的框架是什么,这也就为监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提供了很大空间,可以依据公募或私募的规定,分别制定公募或私募期货基金的管理办法。比如,私募的期货基金公司如何组建?个人能不能参与投资?等等。因此,《投资基金法》出台了就能为期货基金、证券基金、产业基金、风险基金提供一个法律框架,这样的话,法律有规定又不干涉各自的权利,法规可以作出细则性规定,从而使法律与法规相衔接。
目前期货市场面临着期货要不要发展基金的问题,要发展的话,首先要解决法律依据的问题。由于《基金法》没有出台,目前只有以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作为依据。但在制定这个办法开展基金试点时,它的立足点都是证券投资基金而没有涉及到期货。其实从广义讲,期货也是证券的一种,可以试用或者原则使用该办法,但这样做难免牵强。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期货基金更好地发展,朱少平建议证监会可考虑再制定一个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并列的《期货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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