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吕壮26日上海报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年以来出具30份通报批评函,但因处罚没有向社会公开,市场不了解受罚公司违规情况,无法从中吸取教训。因此,业内人士呼吁应当还市场一个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知情权。
据上交所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上交所已对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30份内部通报批评函,数量大大超过往年,有些内部通报批评还延伸到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个人,处罚针对性有所提高。据分析,对各类重大信息披露不够及时是内部通报批评的首要原因,29家公司中有26家存在上述情况。这些重大信息不仅包括公司日常运作中签署的各类重大协议,如担保、委托理财、关联购销、资金拆借等,而且还包括在日常运作中的各类突发性重大信息,如重大投资损失、重大诉讼、逾期担保以及业绩预警或预亏。
其二,今年以来不少公司因内部运作违规而遭罚,反映出其治理结构不健全。例如,不少重大信息的不能及时披露就是由于在签署重大协议时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的甚至就是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一些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没有回避,重大交易也没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三,一些公司虽有信息披露,但其做法很不规范,同样遭到内部通报批评。例如,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义务;在股权转让或重组期间,以新闻报道、答记者问等方式代替正式公告等,而有些公司信息披露的基础工作不到位,屡次违反信息披露的程序性要求,也被内部批评通报。
根据现行《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内部通报批评是仅次于公开谴责的一种处罚形式。但由于是内部处罚措施,因此市场不易了解受罚公司的违规情况,并从中吸取教训,因此,许多证券人士提出疑问:“内部处罚罚了谁”?他们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要公开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上的违规现象,还市场一个公开透明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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