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甘 玲
昨日国电电力率先报喜——预计2001年利润大增,成为深沪两市首家报喜的公司,而ST银山、ST海洋也提前“招供”,拉开了年报预亏的序幕。由于今年深沪交易所已经要求上市公司,对预计可能发生亏损或者利润总额增减50%或以上的,应当在1月底之前预报,这会否意味着年报行情将提前上演?
每年的1至4月是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的法定时间,但上市公司的业绩披露存在不少问题。由于此前预亏期有两个月时间,不少公司都选择在最后限期前几天公告,随即就公布年报,失去了时效性。也有一些公司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常见的情况是:一些上年业绩平平的公司,在年报披露期间涨得风生火起,正当投资者摸不着头脑之际,一份令人喜出意外的业绩报告姗姗来迟,而那边股价“轻舟已过万重山”。
其实,海外成熟市场一般都要求上市公司及时预报业绩,上市公司的盈利是否符合预期是市场的永恒热点。从这个角度来说,预警制是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走向国际化的一种体现。
对市场来说,上市公司提前预警,有可能使传统的年报行情发生大变化。过去有些黑庄往往利用提前知晓上市公司实质经营状况的便利,提前“建仓”或“出货”。如今预警制使上市公司业绩从基本明朗到业绩预警时间的空档较短,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中小投资者就能对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知晓,并及早据此作出投资选择,减少了少数人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的情况,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由于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必须在明年1月份集中披露完毕,因此,预计近期预警的频率会加快,这意味着市场必须在一个多月内集中消化这些利好利空,从而提前上演年报行情。等到明年2至4月份时,上市公司业绩应该不会再有太多“意想不到”,投资者也不致于再踩上“地雷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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