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百灵信陈钟
从12月3日以来中国证监会连续公布了一系列通知、办法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在短短的两个星期内,证监会连续公布九个文件,而12月份正值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中国证券市场将面临对外开放,国内证券市场急需规范,以进一步与国际证券市场接轨,这些举措在此时的出台就更显得有其特殊的含义了。
中国证监会就《基金设立申请核准工作程序》等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意味着管理层将在总结以往实施基金设立审核经验和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完成《基金设立申请核准工作程序》的修订工作,积极、稳健地推进中国基金业向前发展,基金业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级市场的资金供给将受惠。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主承销商或推荐人可结合辅导总结报告、尽职调查情况、内部核查结论向证监会进行上市推荐。新办法的出台,可使辅导工作避免流于形式,真正成为股票上市的重要环节,使拟上市公司通过辅导真正建立起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的基础,提高首发股票公司素质及规范运作水平。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对受托人资格、受托资金来源、委托业务运作以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券商委托理财业务将浮出水面,从制度上杜绝银行资金入市,保证了委托理财资金的合法、合规性。
证监会2001年12月13日公布《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监管政策有重大调整,重大资产重组需由中国证监会审核,高比例重大资产重组由发审会审核,重大重组后的发行证券政策更为具体化,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保密性和透明度将大为提高,通知的出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实质性重组,对假重组则起到真正遏制作用,这也和上市公司的退市政策紧密相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明年初全面实施,该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办法是从制度上解决挪用客户结算资金的问题,在券商资金和客户资金之间筑成一道有效的防火墙,促使证券公司改变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管理理念,保证客户保证金安全。
这一系列办法和措施的出台,在上市公司质量的控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退出制度的建立,以及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资金结算等各方面,都将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使得目前国内证券法律、法规更加系统和全面。在规范过程中,短期内有一部分不规范、投机的资金要抽离股市,会引起两市短暂的下跌,但股指的短暂下跌只是表象,更本质、更深刻的是深沪股市股价结构的调整。在近期股市下跌中,五粮液、青岛海尔和安彩高科等绩优股逆市走强,已逐步显示出其内在的积极意义。
在规范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走向规范,这在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之际,尤显得有积极意义。当然,在近期国内股市的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新股不败的神话在继续上演,北京华联、山鹰纸业等新股上市后都有一倍或一倍以上的升幅,原来15至20倍之间的发行市盈率顿时上升到30至40倍,反映市场仍过于投机,这类新股以后的价值回归将对深沪股市带来负面影响。二是绩差股受到打压后,深沪两市绩优股虽有所表现,但绩优股板块却没有真正形成,还远远不能起到稳定二级市场中流砥柱的作用。中国股市严格来说应该说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绩优股板块。上市公司素质不高将成为困扰国内股市发展的最大的绊脚石。而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投资者的信心正是股市的基石,而投资者的信心也来源于上市公司的质量。只有把二级市场的资金逐步引向对蓝筹股的投资,真正拉开蓝筹股与垃圾股股价的差距,才能最终实现国内股市从单纯的筹资功能到股市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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