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华强
衡量一个交易所的发展状况如何、成熟与否,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它对市场的有效监管能力。经过11年的建设、发展,上证所不断充实和完善监管职能,目前已在制度上形成了以上市公司监管、会员公司监管和市场实时监控为主要内容的一线监管体系。
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上证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特别注重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今年制订了我国第一部《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指引》,以指导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上证所还不断加大监管和处罚能力: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核查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年报、中报事后审核全面展开,并分别采取约见谈话、质令补充公告、内部批评、公开谴责等方式予以处理。今年以来,上证所对15家市场影响恶劣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对2家公司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对17家公司和2家承销商进行了内部通报批评;三是对PT公司实施重点监管。
在会员公司监管方面,上证所已建立起会员公司提交月度报告、实施年检、风险防范例会等制度,尤其是今年在会员公司年检时,首次采用了邀请中介机构、专家对其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合规运作等情况进行评估,视评估结果将会员公司分为A、B、C三类,并据此实现了对会员公司的分类管理。此外,上证所还建立了一套适用于年检评审的财务指标体系,为及时发现会员公司经营运作中存在的风险和违规行为提供了有效手段。 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是上证所常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是加强日常监控,仅今年上半年监控系统适时预警和处理系统累计报警达到9845起,发现并处理异常交易案件288起,对其中的173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了查处;对涉嫌违规的会员公司、上市公司实施警告和约见谈话等处理办法。同时,上证所从今年7月起开始采用新一代监控体系,包括预警系统、跟踪分析系统和历史数据查询分析系统“三大板块”,完整的建立起收集信息、即时监控、异常警告、跟踪分析、专案调查、实施处罚的系列流程。目前上证所的监控主机已实现双机热备份,并完成了B股实时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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