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27日电(姜微 俞丽虹 黄庭钧):在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科技论坛昨天举行的“风险投资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国际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称,只要严格按照市场方式监管,当前开通二板市场的危险性并不大。
据此前证监会有关官员称,开通二板市场的技术准备已经完成。因此,吴敬琏认为,二板市场之所以迟迟不能开通,主要是因为有关方面对二板市场有顾虑,特别是主板市场出
现的种种不正常现象,使得有关方面对开通二板市场顾虑重重;而确实也有一些准备在二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在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下,准备重演主板市场的一套做法,因此两方面合起来,使有关方面不能不对开通二板市场心存顾虑。
但是,吴敬琏认为,二板市场的基础同主板并不一样。首先在二板市场挂牌上市的不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其次监管方式也有很大不同。二板市场的监管,将真正按照国际惯例来进行严格地监管,真正按照市场的方式监管,不是行政审批的方式监管。因此,开通二板市场的危险性并不大。
现在,很多风险投资公司都把二板市场作为风险投资寻求退出的唯一通道,再加上一些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也急切地想退出,因此很多人就把二板市场当成阻碍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障碍。对此,吴敬琏认为,这种以为二板的问题解决了,风险投资退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的看法,可能过于简单化。吴敬琏认为,我国的二板市场同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并不一样,我们的二板市场其实是主板市场的“低标准化”,同主板市场的交易方式是一样的。而纳斯达克则是由柜台交易演进而来的,有做市商制度。因此,对风险投资来说,我国的二板市场能够发挥的作用,可能比纳斯达克要小一些。从这一点来看,吴敬琏认为,开放柜台交易比开放二板市场还要重要。(完)
吴敬琏说,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有待改进
新华网上海11月27日电(俞丽虹黄庭钧姜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昨天在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科技论坛“风险投资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国际研讨会”上说,对于国内目前较常见的国家出资、国家管理的风险投资模式,有必要改善其组织形式,使其适应于风险投资的需要。
吴敬琏说,如果政府要出资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就应该做一个有限合伙人,让风险投资管理者做普通合伙人,负无限责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关法律框架亟待完善。他说,我国现行的《合伙法》没有有限合伙,而《公司法》又没有无限责任有限公司。这样的法律制度设计,不利于国家参与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改进。
据介绍,目前,深圳、北京已经用地方法规的形式把法律框架建立起来了,但是北京实际运作的情况并不理想。另外一些地方如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则采用一种变通的办法来参与风险投资,即先由政府出资搭建一个基金,然后跟别人去合资,成立一个风险投资公司,通过风险投资公司来招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管理团队,运作情况较好,值得交流借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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