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
前不久出台的募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政策信号值得注意。如果该项规定付诸实施的话,上市公司长期难改的“圈钱”陋习有望部分修正。
“圈钱”行为的方式有很多,盲目地股本扩张是其中一种。一些上市公司光想着如何
尽最大可能募集到资金,而无视股本扩张过度可能给股东带来的利益损失,及融资后“小牛拉大车”的负面效应。说实话,如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动辄数亿的再融资计划已十分感冒。今年以来,拟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屡遭中小股东“用脚投票”,便是市场对上市公司盲目股本扩张的无声抗议。在投资者看来,一是如今银行利率较低,上市公司可多运用间接融资手段,循序渐进地投入真正需要资金的项目上;二是不少公司现有的资产都未经营出佳绩,再把战线拉长只会造成新的投资失误和损失。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募资管理新文件,明显具有遏制上市公司盲目股本扩张行为的作用。新政策要求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应当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负债结构。具体还提出了量化标准,即拟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募资数额一般不超过发行前净资产额的两倍,若要超出须做到发行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并不得低于上一年的50%;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其发行前一年的净资产额,若要超出须做到发行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并不得低于上一年的70%。这些硬指标若认真执行,不少上市公司的新股发行和再融资计划将面临调整。
前阶段的发行情况显示,超出净资产倍数上限融资的案例不少。例如,用友软件募集资金9.17亿元,是发行前净资产额0.84亿元的10.92倍;贵州茅台募集资金22.44亿元,是发行前净资产额4.44亿元的5.05倍;太太药业、烽火通信、平原电气等都超过了发行前净资产额2倍的上限。超限就意味着寻求破例,而发行后的业绩达到破例所要求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倘若上市公司的募资不是投入“短、平、快”项目,发行当年难以产生规定所要求的效益,其融资计划就必须进行调整。
此外,募资管理新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置的多个“禁区”,也将制约“圈钱”行为。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引入商业银行参与管理募集资金,致使大股东无法再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在这样的约束下,大股东“圈钱”欲望将被迫下降,而更多寻求与中小股东的同舟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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