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张晓松 顾静) 从1999的以来,国家安排了巨额国债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这些钱能否被用在“刀刃”上,从而起到有效地拉动内需,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增加企业竞争力的作用,一直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
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用好国债技改专项资金,关键是要按照市场需求选准投资项目,防止重复建设带来的低效投资。为此,国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
首先确定了七大重点行业国债技改的标志性目标,确定了项目安排的六大原则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严格防止重复建设和变相扩大生产能力,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和扩大出口开展工作。
各级经贸委先后设立了国债项目监管专门机构,国家经贸委则由企业监督局专职负责,实行责任制,加强监管,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为确保国债项目建一项,成一项,国家经贸委严格规范了项目管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从项目立项、审批、工程实施、资金管理、设备招投标、项目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制定了配套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对国债技改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强了督查,项目建成投产后,均须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方能组织项目验收。
国家经贸委成立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办公室,重点对项目的执行是否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设备采购是否进行了招标、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监理体制是否完善、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
此外,为了防止企业滥用资金,国家规定,国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本金,企业一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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