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跃文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对信托业的几次大的整顿,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则就是将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业务分离出去。实行信托、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近期多家信托公司获得监管部门许可,控股和参股证券公司,让人感到信托、证券分业容易、分家难。个别信托公司更是直接改造成金融控股集团,同时成为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关专家指出,
这在某种程度上显现出中国金融机构未来的发展模式。
由于存在较严重的违规操作和经营不善,90年代以来,有关部门对我国信托业进行了几次比较大的整顿。最近的一次整顿随着《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法》的陆续出台而接近尾声。据透露,在原有的20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中,最终存活下来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一向经营比较稳健的中煤信托在9月底率先获得人民银行重新登记,重新开门营业。
在对信托业的整顿过程中,除了清理呆坏帐、规范经营行为等比较重要的工作外,一个重要步骤就是贯彻信证分业原则,将证券业务从信托公司内部剥离出去。但从已经实行信证分业的几家投资公司看,此次信证资产分离没有采取以往常用的出售、转让或国有资产行政划拨方式,而是由信托公司以证券类净资产入股券商,成为券商股东甚至是控股股东。信托公司仍然保留对证券类资产的收益权,并保持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力。
早在1999年,深圳国投就将自己的证券类净资产(主要是证券营业部)作价入股,成为国信证券的大股东;今年6月,渤海证券正式挂牌,在五名主要股东中,除天津证券外,其余四家都是天津本地的信托公司,这四家公司均以证券类净资产出资入股;9月底,安徽国投、安徽信托作为发起人,发起筹建国元证券……信托公司以证券类资产参股券商的作法,似乎正在成为信证分业的标准模式。
“分业容易,分家难”,这是一些信托业内人士的共同感受。据分析,这主要由于三方面原因:一是信托业掌握的证券类资产数额十分巨大,国内券商短期内无力全部接收。据粗略统计,在信托业整顿以前,全国2000多家证券营业部中至少有一半属于信托公司;(下转第4版)二是证券资产收益在信托投资公司利润构成上占有很大比重,在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业务尚未全面开展起来以前,将这部分资产收益全部划出,不利于信托投资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三是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对信托公司控股或参股证券公司作出限制,监管部门也没有明确表示异议,在此种形势下,信托公司当然乐于继续保留对证券类资产的支配权。
有专家指出,上述原因只是信证分业不分家的短期因素。长远看,我国金融机构未来应是多业并举、交叉合作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这从今年5月上海国投改制为上海国际集团可见一斑。该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其负责人表示,集团将控股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海外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进出口公司等。再联想到光大集团、中银集团、平安保险等的组织形式,不难看出金融控股集团将成为我国金融机构整顿、发展的主流模式。特别是在入世以后,遵从混业经营、优势互补原则的国外巨型金融集团进入国内市场,实行严格分业的国内金融机构将很难应对国外同行的挑战。
此前已有权威人士预言,《证券法》中的严格分业原则,未来必将面临巨大的修改压力。因此现有信托投资公司整顿后不直接从事证券业务,但又不愿放弃对证券类资产的支配权,可谓深谋远虑、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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