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采取市场定价原则并将减持所得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总的原则是合理的,也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设计。
但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是投资者错了?是价值的合理回归?
是股市正常的涨跌?不是。核心问题在于:国有股市场定价≠新股市场定价。国有股
减持与新股发行的市场定价还有一个根本不同的内涵:
股份公司发行或增发新股时都必须在招股说明书中认认真真地明示:该融资将投资于何项目、有多少收益、时效如何、有何风险、风险对策、等等等等,不得有半点虚假。作假就是欺骗投资者,就是犯罪。规定何等详尽,要求何等严格,贯彻何等严肃!这一切,就是为了让投资者能客观、准确地判断投资价值;这一切,就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为投资者正是根据股份公司融资项目的生产盈利情况来研究确定投资回报预期,确定其市场价格的。二级市场的合理炒作(不包括非法炒作)也主要是以此为据的。这无疑是健康、成熟股市中,新股市场定价的最主要、最实质性的因素。
而国有股减持后所得的资金却不再投入股份公司,不再为该股产生任何利润。因此减持国有股就不包含以上一、二级市场定价的主要的、实质性的因素。减持国有股捆绑新股价发行,造成了国有股在一级市场中的虚增价值。一个股份公司若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该融资项目不会带来任何经营盈利,那末它还敢发新股吗?又有哪一位股民会自愿去买这种新股呢?于是只能靠欺骗手段,虚假招股。国有股减持虽然说明了要抽出资金,无经营盈利回报,但采用行政手段捆绑发行。因而国有股可以堂而皇之、轻而易举地和新股同价了。如此则“同股同酬”,否则便是“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股不但照卖不误,而且让你无法选择—你想只买新股不买国有股,办不到。有人说:“按市场原则办,你可以自由选择不买嘛!”这是典型的饽论。你发行股票,不就是要让人买吗?关键是你这样“官为地”捆绑定价,是不是市场定价?这样定价是否合理?如果闭着眼睛说“按市场原则办”,我们为什麽还要禁毒?为什么还要肃娼?道理是很清楚的。
由于捆绑,减持国有股与新股同样可以在二级市场获利。资本的实质是追求利润,因此造成实际上的不可能不买。捆绑法利用的就是这一点。这种做法实际上剥夺了投资者的选择权力,因而也违反了市场化的基本原则。这种做法,最终损害了我国股市的健康环境。在二级市场上,减持国有股同样不含有上述正当溢价炒作的合理因素,因此其在二级市场上的定价,也是虚增的。这就是减持国有股在二级市场中所造成的虚增价值。
减持国有股在一、二级市场中所造成的虚增价值,是股市中真正的泡沫。减持国有股在一、二级市场上的虚增价格,有如股份公司因虚假招股从而在一、二级市场上形成欺骗价格,二者在无盈利性方面的实质是一样的,对股市造成的损害是一样的!捆绑增发,股市大跌,如果说这是“挤泡沫”的话,那就是在挤国有股捆绑价的泡沫!
持国有股由于不具备再增值功能,因此没有合理的溢价理由。因而从理论上讲,其定价应该就是净资产值。当然,除以上所说的定价主要因素外,还有一些其它市场因素,因而减持国有股的市场定价可以适当增加。由以上分析可知,国有股减持合理的办法是回购后注销。
我国股市确实因种种特殊原因而造成了过高的价格,其中有一些是因为客观的,发展中必然存在的原因而自然形成的,有其相对的合理性。当这些原因随市场的发展和变化而改变时,价值就会发生自然的健康的回归。最终的回归是需要的,也是必然的。但是,因行政的违反市场原则的扭曲市场价格的做法,而造成市场大跌,并不是价值的合理回归,而是对市场的损害。
文/费思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