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峻岭 北京18日报道】因为受到了欺诈,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美国打一场官司。这场官司与凯立公司欲在美国上市有关。
昨天上午,凯立公司董事长卫凯征和总经理廖斌再次直飞美国。“状告中国证监会的官司尽管赢了,但遇到了执行困难,凯立公司现在是国外国内两个战线作战。”廖斌在机场说。
谋求纳斯达克买壳
廖称,1995年,凯立公司的股东长江旅业公司为帮助凯立公司筹资修建海南中线高速公路,与中华企业股份制咨询公司总经理孙效良签定了一份《咨询顾问合同》,中华咨询公司承诺与境外投资银行、律师等中介机构合作,帮助企业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买壳上市。经办人为朱利民、张亚临、许兆彤等人。为此,中华咨询公司收取了20万元人民币。其中,朱利民为中华咨询公司的副总经理。
据廖斌介绍,在此之前,凯立公司曾与朱利民有过商业交往。那是1995年7月6日,凯立公司为了多渠道筹集资金修建海南中线高速公路,曾与朱利民签定了一份帮助凯立公司上市、发行B股的《财务与上市顾问合同》,为此,中华咨询公司收取了5万元人民币。当然,后来凯立并没有能发行B股。
廖说,1995年11月,经中华咨询公司介绍,一个叫王辉的人代表美国第一中国资本投资银行与长江旅业公司签定了一份《委托合同书》,全权代理长江旅业公司在美国收购一家上市壳公司不少于75%的股份?经办人为王辉、施文炳。合同规定收取费用30万美元,包括买壳费用,实际收取了32万美元。
1996年4月,王辉称已选定购买对象——美国的CTI公司,中华咨询公司给出的咨询报告称这家企业曾发行过流通股。
同月,离开中华咨询公司的许兆彤向长江旅业公司反映,王辉答应给中华咨询公司15%的回扣。1996年4月30日,王辉以委托全权代理身份,在美国准备了购买CTI股权的一系列英文文本的合同书,交由长江旅业公司代表签字。
欺诈曝光
长江旅业公司代表将购买CTI股权的一系列英文文本的合同书带回中国译成中文后,发现购买的CTI股权不符合《委托合同书》的要求:①CTI不是一家上市公司,更不是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公司;②购买的不是CTI公司75%的股权,而是增发的4%的股份,且溢价高达30倍;③所购买的增发的4%的股份还附带有条件,即必须在9个月内注入CTI200万美元的净资产,否则,已买的增发股份将被原大股东以一美元回购;④王辉提供签署的购买股权的一系列英文文本合同中混入股权回购协议;⑤CTI注册股本只有1万美元,签定购买股权合同时只有3000美元的净资产。
廖斌说,长江旅业公司、凯立公司(因凯立公司支付了买壳的部分款项)从1996年5月至1997年5月多次向王辉致函指出其购买的CTI不符合要求,向中华咨询公司致函指出其应承担责任,要求王辉及中华咨询公司退款并就王辉购买CTI的情况进行调查。1996年9月,王辉致函长江旅业公司、凯立公司,再次将CTI说成是上市公司。1996年9月,在长江旅业公司、凯立公司多次指出购买的CTI公司并非是合同要求的“上市壳公司”,而中华咨询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中华咨询公司同意帮助将CTI转卖出去。
廖斌说,1996年9月至1997年5月,王辉的副手施文炳与朱利民多次传真联系,意图将CTI转卖给中国的另一家企业─西洋耐火材料公司。1997年4月2日,施文炳致函凯立公司,要求不要将CTI未曾上市之事公布出去。
1997年5月13日,美国证券律师陈健和致函长江旅业公司、凯立公司,指出:经过向王辉、施文炳本人调查,可以确信购买CTI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1997年5月30日,凯立公司将王辉案向海南省公安厅举报。
廖说,1997年7月,朱利民代表中华咨询公司与长江旅业公司的母公司─香港凯立集团签定《财务顾问咨询合同》,承诺将帮助CTI恢复在美国上市,并为此收取5万元人民币。1998年5月,凯立公司再次将王辉的诈骗行为向公安部举报。1998年5月至2000年3月,凯立公司多次通过律师向中华咨询公司指出应对王辉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据廖斌介绍?2000年5月,长江旅业公司在美国加州法院起诉王辉及其公司存在商业欺诈。经过调查,中华咨询公司所介绍的“美国第一中国资本投资银行”在美国没有进行商业登记,是一家假公司。王辉以假公司与长江旅业公司签合同,而后以其自己办的公司─“第一资本有限公司”收款,妄图事后逃避欺诈责任。
廖斌称,2001年4月,王辉在提交给加州法院的答辩状中承认CTI不是上市公司。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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