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峻岭北京11日报道】北京五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宏今天在他的办公室里流露出一种无奈和悲观:9月初放弃京沪两地律师联手代理股民起诉银广夏现在看来是一种先见之明。而在银广夏黑幕走光之后,这位年轻的律师就一直在为成立京沪两地律师团代理受害股民起诉银广夏而奔走。
“在可以预期的合理期限内,这个案件不会有什么结果。”李志宏说,“这是当时京
沪两地律师根据目前的大环境,在认真讨论后得出的一致结论,也是决定放弃代理股民起诉的重要原因。”
按照诉讼时效,李说这个“可以预期的合理期限”大约为1年至3年。“在这个期限内,银广夏案件不可能审理出结果,这是从目前的司法审理效率和以往代理集团诉讼的经验来判断的。当律师认为自己不能为自己的被代理人赢得诉讼的时候,放弃也许是现实而明智的选择。”
五环所是在9月上旬决定放弃联手代理起诉银广夏的,那时,最高法院还没发布有关暂不受理证券民事索赔案的通知。
一份名为“银广夏编造虚假信息侵犯股民合法权益民事赔偿案法律意见书”的文件和一份至今尚未签署的“律师团成立协议”说明了当时的准备工作已经成熟。法律意见书从法律事实、主要法律法规、法律分析、法律建议等几个方面对银广夏案件进行了详细解剖。李是这两份法律文件的起草人。
当8月份银广夏问题被媒体曝光时,李抛开手头的工作,从杭州赶回了北京,开始和北京和上海的几个律师朋友商议成立律师团起诉银广夏事宜。
“中国证监会的某位高层领导在公开场合鼓励中小投资者为维护自身权益起诉上市公司的讲话鼓舞了我们,尽管在此之前的几次集团诉讼并没有得到法院的受理,但我们认为,这次很可能是一个机会。”李志宏说,“现在看来,大环境并没有多大改变。”
当时商议中的律师团包括四家律师事务所:北京五环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李说他已经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不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解释。他说:“从法律角度看,这些解释并不能说是充分的。银广夏案件从立案乃至审理并没有那么麻烦,法律事实是清楚的,而且银广夏公司已经公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因而法律论证工作难度已经不大。另外,在立法并不完备的情况下,有些案件也能很快在新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获得审理,这种情况并不在少数。从技术角度分析,银广夏案件中股民损失的计算办法并不比其他案件更复杂。如果说难度系数以100计,银广夏案件的股民损失计算办法难度也只有60左右。”
李志宏认为,立法权在全国人大,在任何司法解释和执法过程中,作为执法机关的最高法院都不能超越权限。
李曾代理过三菱和东芝两起集团诉讼,结果都无果而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司法审理中的“行政干预”深表忧虑。
他说:“银广夏案件遇到的阻力很可能来自行政干预。中国的上市公司几乎没有一家是没有背景的,非法律因素可能在案件立案乃至审理过程中起作用。”
李志宏说,如果把股民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计算在内,银广夏公司很可能因资不抵债而面临破产。而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因为股民起诉要求获得赔偿而破产的。“上市公司的破产在中国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和经济问题,因为上市公司的破产将严重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同时,现在上市公司的相当部分融资来自银行系统,其破产很可能会导致银行系统的金融危机,后果难以想像。”
李志宏推测最高人民法院一定是在认真考虑了诸多因素后下发的不予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通知,并认为法院方面担心银广夏先例一开,后面的事情会比较复杂。
“面对银广夏案件遇到的困境,股民感到寒心,我们律师也感到很寒心,同时在目前的现实环境下,我们也感到无奈。”李志宏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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