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嵘)前日,被《财经》杂志称为“亿安科技股票操作案的核心人物”的牛春林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和《财经》杂志及记者李菁对簿公堂,状告该杂志和记者名誉侵权,索赔40万,但被告没有出庭应诉。
昨天,当事双方接受记者采访时,牛春林再次明确直白告诉记者自己和亿安科技股票被操纵一事没有任何关系。《财经》杂志则对此诉讼不作评论,李菁表示自己的文章是有根
据的。
牛春林称《财经》报道严重失实
牛春林是广东万燕集团前总经理。牛春林在给记者发来的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中写到:“本人曾于亿安集团下属企业广东万燕集团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因公司经营方式调整而与公司协议离职,本人在广东万燕供职期间仅是一个管理人员,对本人所主管的生产经营业务负责,从未参与任何有关亿安科技股票的交易工作。然而,2001年7月份的《财经》杂志出版的第七期的《继续寻找亿安科技幕后之手》一文竟公开报道本人即是“亿安科技股票操纵案的核心人物”、“真正的掌舵人”等等,自从此文刊登以来,令本人有口难辩,使本人在身心上、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经济上亦造成了极大损失,至今仍赋闲在家而无法出去应聘谋职,不敢面对许许多多的质询和指责。”牛春林认为《财经》的报道是“严重失实”。
《财经》称牛春林“身份很特殊”
在《财经》的该篇文章中这样写到:“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是一个圈子,其核心人物是一名叫牛春林的东北人”,“(牛)身份很特殊,他是亿安集团董事局主席罗成的侄女罗冬梅的丈夫,而罗冬梅恰恰是中国证监会查处的四家违规公司之一的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至于幕后的操盘手郑伟只是站在最外边的马仔,“真正的掌舵人牛春林直到现在还没有露出丝毫马脚”。
开庭之日不见被告
前天上午9时,法院开庭的时候,牛春林状告的《财经》杂志和记者李菁都没有出现。等到9时15分,牛春林的律师说已经过了15分钟,被告可能不会到庭了。法官于是要求原告方念一遍诉状并提供证据。原告一共提供了8份证据,包括律师的调查,原告及家人受到的经济、精神方面的损失等。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法庭调查和辩论都没有办法进行。法官宣布暂时休庭,并表示通过北京的法院向被告再送达一次传票,如果对方再不到庭有可能缺席宣判。开庭持续了1个半小时左右。
《财经》记者认为文章站得住脚
牛春林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的时候,李菁向他询问亿安科技的事他知道多少,牛春林当时表示,他只是一个打工的,对此事不清楚,他是在万燕工作的。李菁又问他万燕的事,牛春林则表示自己已经离开万燕了。牛称自己没有接受李菁的采访。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财经》记者李菁。李菁在询问了杂志社以后,回复记者说,杂志社和她本人都知道这次诉讼,但杂志社现在对此“不作评论”。记者询问他们不到庭应诉的原因,她表示这要问他们的律师才清楚。记者问她本人对此事的看法,她还是表示和杂志社的态度一样,现在不方便评论。不过她认为,她的文章是站得住,有事实根据的。据牛春林称,被告对不出庭的原因曾经有过间接表达,即等证监会和司法机关对亿安科技股票案调查结束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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