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的越来越多,而随着股票市场的低迷,该项业务已越来越成为券商的一块心病。如果引起足够重视的话,它很可能会变成券商手中的一颗“金色炸弹”。为此,我们对目前券商接受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大券商占据主要份额
从2000年下半年起,我国各证券公司相继开始资产管理业务,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各券商接受上市公司的资产委托管理情况大致如表1。从表中可以看到,券商已开始把这项业务创新视为今后主营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相当数量的券商手中握有上市公司的委托资产。从券商的构成来看,大券商对此项业务开展得尤其积极,而一些新型的中等规模券商同样瞄准了这一新的利润增长领域,如兴业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等。
根据调查情况可以发现,券商在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市场上占据了一半左右的市场份额,而一些大券商又占据了其中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根据上市公司2001年的中报和临时公告披露的信息进行统计,截至2001年9月18日,共有39家券商(不含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了99家上市公司的135次资产委托,券商受托上市公司的资金规模达到108.40#亿元,占上市公司委托理财总规模216.65亿元的50%。尽管券商还接受了大量的非上市公司的委托资产,但从上述比例中可以大致推断,券商在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市场上占据了一半的市场份额。
一般而言,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较大、信誉较好、奖金运作水平较高的券商,容易得到委托者的青睐,其委托资产业务开展较易,因而,能够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统计资料显示,国泰君安、南方证券、国通证券、海通证券和兴业证券名列受托资金规模排序的前五名,其受托规模占券商受托规模的44.92%。其中,最为突出的国泰君安接受了20家上市公司的委托,受托资金达到了17.75亿元。而一些小券商,只接受了一、两家上市公司的委托,资金规模只有几千万元,最少的只有400万元。
年底面临兑付高峰
从披露的信息看,券商受托的资金期限不一,短则3个月,长达15个月;有少数合同提前终止,也有少数合同在到期后进行续签,但是,委托期限在一年左右的居多,次之为6个月。剔除有些上市公司未公告受托期限的情况,受托期限在一年左右(11-13个月)的合同共有59起,占委托次数的43.70%。另外,受托期限在6个月的合同有17起,占委托合同总量的12.5%。
券商的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大多始于去年下半年,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是业务发展的高峰期。截止到9月20日,在135起委托合同中,已有30起到期兑付。但是,40起合同将要到今年11月份和12月份兑现,接近总合同数的30%。某券商与11家上市公司签订了委托资产合同,其中有6家合同在今年11月份和12月份到期,合同金额达42500万元。可见,今年年底是资金兑付的高峰期,如果年底二级市场行情没有根本的好转,券商将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定有一部分券商不得不进一步寻找场外资金,以维持资金链的连续性。
由此可见,券商要合理地安排好受托资金的时间结构,一是做到长短期资金的合理搭配,尽量寻找一些中长线资金,以回避市场行情风险。二是合理安排资金的到期期限,防止在某一时间段出现资金偿还的高峰期,以回避流动性风险。
管理模式不一
券商接受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除了以上指出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外,在券商业务、客户关系管理等层面也存在着相当的突变性风险。
券商的资产管理模式可大致划分为集中统一模式和分散管理模式。集中统一模式表现为由专门的资产管理部对所有的受托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这便于利用公司在研究、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小风险。分散管理则是由各地营业部或地区管理总部各自开展业务,这种模式相对而言,不能进行统一管理,隐藏着较大的管理隐患,尤其是营业部的委托资产管理风险更大,因为营业部人力资源有限、运营资金较少,故资金运作能力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一家较好的营业部一年的净利润也不过2000万元,而个别营业部单笔受托资产规模竟高达1亿元。从上市公司的公告来看,有17起委托资产是由营业部管理的,而实际上营业部管理的还不止这个数,因为有少数上市公司公布的并不具体。还有一家制药企业委托了一家券商的北京管理总部管理了5000万元,委托深圳管理总部管理了1亿元。可见,从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和控制业务风险角度来看,建立合理的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模式值得券商仔细考虑。
业务来自核心客户
据调查,各券商受托上市公司的理财业务大多来自于自己的核心客户,一旦理财失败,客户关系也将极受影响,市场秩序与诚信面临考验。
从表2可以看出,在券商接受上司公司委托理财的业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两者在以往存在着深入的业务关系或其他关系,可以认为券商的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自其核心客户,券商通过委托理财业务实际上在加强了与上市公司的这种核心客户关系,以便于在今后的广泛业务方面形成良好的合作。在表2中,涉及到上市公司是券商股东关系的为11家,占我们所统计的证券公司的27.50%;涉及到券商是上市公司股东关系的为9家,占22.50%;涉及到券商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主承销业务关系的为29家,占72.50%;涉及到券商与上市公司配股或增发新股承销业务关系的为5家,占12.50%;涉及到券商与上市公司有着地缘或其他关系的有32家,占80%;这86项业务关系在所统计进行委托的125家上市公司所占比例为68.80%。也就说在券商接受委托的125家上市公司中,券商与上市公司毫无关系,完全凭着券商委托资产的业务能力及诚信获得的仅占31.20%。如此之低的比例,恰恰说明,在我国目前的券商委托理财业务中,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表1券商受托上市公司资金一览表
排序 券商 家数 资金总量(万元)
1 国泰君安 20 177500
2 南方证券 11 95000
3 国通证券 4 85000
4 海通证券 10 66318
5 兴业证券 5 63000
6 国信证券 5 57500
7 西南证券 5 50600
8 银河证券 5 50000
9 申银万国 49442.5
10 长城证券 3 38800
11 中信证券 5 38618
12 湘财政券 3 28500
13 华夏证券 5 25712.45
14 闽发证券 5 23500
15 山东证券 4 23000
16 北京证券 3 20000
17 华泰证券 5 17968
18 上海证券 2 15500
19 安徽证券 1 14000
20 特区证券 1 13000
21 鞍山证券 2 11000
22 光大证券 1 10000
23 广发证券 1 10000
24 华鑫证券 1 10000
25 长春证券 1 10000
26 新疆证券 1 7000
27 天一证券 2 7000
28 大鹏证券 2 6500
29 联合证券 2 6500
30 广东证券 1 5000
31 渤海证券 1 5000
32 东北证券 1 5000
33 大连证券 1 5000
34 辽宁证券 1 4000
35 泰阳证券 1 3030
36 锦州证券 1 3000
37 海南证券 1 2300
38 厦门国投 1 500
39 贵州证券 1 400
合计 125 1064188.95
表2券商与上市公司有着相互关系的委托理财业务
相互关系 数 量
上市公司为券商股东 11
券商为上市公司股东 9
上市公司的主承销业务(新股发行) 29
上市公司的主承销业务(配股或增发) 5
地缘或其他关系 32
合 计 86
(袁绪亚 黄宪 傅建设)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