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俐
最近一段时期,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一股不小热潮,多达210多亿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给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所带来的隐患已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如何将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纳入规范的轨道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规范委托理财应从三方面入手:对上市公司入市资金规模进行限制;加快解决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增加
券商与机构受托理财的透明度。
上市公司资金过多地进入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弊大于利,因此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及投资股票的资金规模进行限制就显得很有必要。不过,有上市公司老总认为资本本来具有一定的趋利性,完全限制上市公司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并不妥当,可以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给予必要的引导与规范,如上市公司入市资金限制在其净资产一定比例内。如此做法对证券市场或是上市公司自身的经营与资金安全都会有一定的好处。
券商也认为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应限制一定比例,因为委托理财实质上等同于对外投资,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规模已被限制在其净资产50%以下。而委托理财只是对外投资的一种方式,其比例应该更低。行情好时这样的限制不至于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其它的对外投资事项,而一旦行情不好也不至于对上市公司造成太大损失,并影响公司整体业绩。
有资产管理人士透露,上市公司大股东参与委托理财的队伍也不小。近期南方一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进行委托理财与炒股事项,也向我们揭开上市公司资金入市的另一个途径。据了解,目前有为数不少的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借用或是项目合作等方式,将上市公司的资金带入证券市场,通过委托理财等形式,或是炒作自家股票或是与其它上市公司进行合作炒作其它股票。有不少上市公司甚至还认为这是一种资金入市的“安全模式”。有券商知情人士表示,类似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委托理财资金规模并不亚于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规模。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问题的监管与规范,其目的是要使上市公司资金具有更高的使用效率,减少其入市制造泡沫的机率,因此在此问题上也应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委托理财事项的监管力度,并与及时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进行有机结合。
现行券商或机构受托理财存在不少的问题,其受托与保底行为本身也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往往在券商或机构进行体外循环,虽然资金最终流入了股市,但是否有用于购入所委托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又再拆借给其它需要资金的“庄家”或机构进行操作,人们很难了解详情。因而有必要加大对券商与机构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力度,增加其业务的透明度。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