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
大冶特钢(0708 )近日发布股权变动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冶钢集团有限公司因债务纠纷,经湖南湘潭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治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冶特钢国有法人股股份以拍卖方式分别转让给北京熙和丰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方程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拍卖价格每股0.65元,两个受让方系关联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分别受让1500万股,受让后合计
持有大冶特钢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
堂堂的上市公司,不论是否有赢利,仅稀缺的壳资源价值便是一笔极大的财富,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大冶特钢2000年每股净资产为3.46元,此番国有股拍卖成交价格却只有0.65元,竟然还不到面值,真是实在有损上市公司的“颜面”!事实上,大冶特钢近年来业绩虽然不算太好,但毕竟还是赢利企业,公司由湖北大冶钢厂和控股东风科技、东风汽车两家上市公司的东风汽车公司以及上市公司襄阳轴承共同发起设立,拥有总资产22亿元,净资产7.4亿元。如今,大股东为偿还区区2000万元债务,竟然走到股份被法院拍卖的地步,实在难以令人相信。
更令人不解的是,拍卖价格与净资产值的落差竟有5倍之多,如此低廉的转让价格,甚至还不如ST、PT公司股票。北京两公司仅用不足2000万元的资金,就坐上了二股东位置,实在令人艳羡不已!
也许,我们不该怀疑这里面是否有违“三公”,因为这一结果是法院裁决,拍卖定价。然而我们仍然要问,这里的“三公”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开,还是某种范围内的公开?如果是彻底的“三公”,拍卖价会如此之低吗?
看了大冶特钢每股0.65元的拍卖成交价格后,笔者很自然地想到了国有股减持的定价,这两个分别走向两极的价格,在让投资者表现出无奈的同时,也使他们失去了对市场的信心。在证监会痛击包括银广夏在内的数十家上市公司和某些券商,重塑市场公信心的时候,我们期待着“四公”原则能在真正意义上得到体现,投资者也迫切希望,令人费解的事情别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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