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 理
作为证券市场的服务机构,证券咨询机构可以说是投资者的“外脑”,其职能是对证券投资方面的一些问题,如投资机会的选择等,进行客观的评价和论证,给投资者提供建议,帮助投资者降低风险或获得最大投资收益。不难看出,诚信应是证券咨询机构遵循的基本法则。
但是,在巨大利益驱动下,一些咨询机构弃诚信于不顾,干起了欺骗投资者的勾当。有的与庄家狼狈为奸,成为“庄托”,庄家看中的是咨询机构强大的“推销”力量,咨询机构则欲凭借庄家的资金支持而一举成名。庄家需要出货时,咨询机构就竭力推荐,结果往往让一些散户深套其中。难怪散户们称这些咨询人士为“黑嘴”。
目前,对大部分咨询机构而言,其主要收入来源于理财工作室的手续费返还或委托理财利润分成,其咨询业务实际上已名存实亡,咨询资格只是拓展业务的一种工具。有些咨询机构甚至允许一些不具备咨询资格的人员有偿使用公司品牌。在这种情况下,咨询机构根本无法保持诚信:为提高理财工作室的交易量,不管市道如何,一律怂恿或暗示客户频繁操作;为吸引客户或委托理财资金,拼命鼓吹“完美风暴”即将来临,成为永远的多头;或者炮制模拟交易而达到极高的模拟收益,以诱导投资者加入。他们往往对自己或客户持有的股票不分场合地推荐,甚至不惜捏造利好而造成股价异常波动,将诚信置之脑后。
然而,我国在对咨询机构的管理上还存在明显缺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咨询机构或个人因类似问题而受到公开的调查或处罚。这正是我国咨询行业缺乏诚信的主要原因。
咨询机构的诚信问题已到了迫切需要解决的地步。对一些丧失诚信的咨询机构,应果断将其清除出局,情节严重而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此外,要尽快将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增强约束力,使咨询机构恪守诚信。美国的做法倒值得我们借鉴。在1999年和2000年的网络狂潮中,华而街一些分析师拼命推荐即将上市的网络股,为炒作推波助澜。今年6月,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对分析师的这一行为提出质疑,并将一些上市公司和其承销商告上法庭。美国国会也很快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调查华尔街股市分析师是否存在不良操纵行为,一些颇具知名度的咨询机构和分析师因此受到质询。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管理层对咨询机构加强业务管理的意图已相当明确,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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