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评论:私募基金的规范为何一拖再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9月18日 16:21 财经时报

  简直

  规范,即是放其一条免费高速公路。为什么要为谁有权建收费站的事情,把投资基金立法搞得一拖再拖呢?

  进入新世纪以来,关于“私募基金”的说法,用一个不好听的词来形容,可谓是“甚
嚣尘上”。各式各样的说法之中,有一点几乎是众中一辞:那便是要“规范”“私募基金”。

  一、“规范”为什么?

  一提“规范”,人们脑海中首先浮现出来的一个词就是“审批”。一桩物事,如果未经审批而自发地出现在了社会上,一方面被现有的经审批而存在的各方视为异类,另一方面,行使审批权限的权力部门一旦认识到这类没盖公章就出生的洪水猛兽,便必欲纳入自己盖印的领地而后快。于是,方方面面都冠冕地打出“规范”牌。

  笔者看来,就投资基金这一金融投资工具而言,规范二字在逻辑上的目标,其核心应该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不应是维护政府权力的尊严。正因为作为国家权力最终来源的公民——投资者的利益需要保护,公民才通过宪法等文件授权政府进行监管;这个逻辑可不能反过来:先要维护政府的权力,其次再谈对投资者的保护。

  二、谁最需要保护?

  金融投资这手艺的确不是人人都能干好的。越是小规模的投资者,越容易被市场上的不法行为侵害。而就小投资者的入市方式来讲,由于投资者财力所限,筹资者如采取一对一的私募方式,融资成本过大,对双方均是不经济的行为,于是有了公开募集的形式。这一形式使得不特定多数的投资者拥向特定的筹资者,听信于其一方的宣传,任何形式的路演都无法使交易双方拥有的信息达到对称。于是,政府的监管就成为必要:通过强制信息披露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审核,来最大程度地保障小投资者不至被卷入赤裸裸地骗局之中。不过,骗局无论如何不是可能完全被消除的,对此,最后的救济手段就是司法审判。

  那么,如果一个筹资者采用了私募的方式,即向特定对象进行一对一的谈判而集资,则定然是其所取得的资金量大到预期投资收益能覆盖谈判成本、并有盈余。这里的投资者,其投资实力所决定的信息收集能力,与筹资者在这方面的地位应能匹敌。在这各种情况下,监管部门的保护非但没有必要,反而会因为文牍主义而造成商事活动流转不畅之虞。简而言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并不需要和欢迎政府的保护。从政府的角度讲,非要“保护”、抢着“保护”,则不但无谓地浪费公共资源,而且其所造成的梗阻还容易成为寻租活动的源泉,从而实际上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影响整个市场的经济绩效,不可不察。

  三、怎么规范?

  那是否意味着私募基金就不用纳入法律框架了呢?非也。市场经济之中任何物事均应有法律上的依据,否则便会无所适从。只不过,在立法中纳入私募基金,不是要规定其必须怎样怎样,而是规定一定的条件,比如说投资者财富能力达到多大、人数不超过多少,这样的基金就是私募基金,就不须到监管部门注册,自行操作便是;同时还应限定其不得进行任何公开宣传、招募行为。如此一来,由投融资双方彼此谈判而组成的基金,如果失败,也有能力各负其责,不致因生计无着而跳楼自杀;政府也得到清闲,得以精兵简政、提高公务员人均工资,大家光明正大地通过为人民服务而发财,何乐而不为?这样的规范模式,并非作者杜撰,而是先进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通例。既然有这样的通例,我们就不必一再地讨论私募基金应由那个部门“管起来”,谁才有权批准其设立等等本不必要的事项。规范,即是放其一条免费高速公路,为什么要为谁有权建收费站的事情,把投资基金立法搞得一拖再拖呢?

  四、私募基金的法律形式

  根据以上建议,私募基金就是满足法定条件之后,无须再到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注册的投资基金。那么,它应该有什么样的法律形式呢?从我国的现实条件来看,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及投资者可以选择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或者合伙企业法上的合伙企业(无限公司)形式。这两种形式的私募基金可根据现有法例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对于几方拿钱、一方负责经营的基金,为减低拿钱各方的风险同时加大经营一方的责任,国外的通例是组织有限合伙企业,拿钱的各方为有限责任合伙人,经营的一方为无限责任合伙人;不过这一组织形式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法律上的载体。有报道说已有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有限合伙的地方性法规设立的有限合伙基金,但该地方性法规的最终合法性并不确定,这都需要国家立法机关尽快进行制度创设;这,也可以纳入“规范私募基金”的工作范围吧。

  最后,听说上述已成立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注册名称为XX中心,因为登记机关认为“设立投资基金需要监管机关审批”。这真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基金就是基金,名字叫了“中心”,名即不正,言也不顺。真不知哪来的这许多忌讳。(完)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发表评论】【谈股论金】【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所属专题:基金专栏
华安创新与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区别
专家剖析开放式基金所存在的五大风险
开放式基金:基金与股市的“双赢”
华安创新火爆登场 十三个城市销售顺利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信 息
好运常有还不动手?
北京
  • 兴航律师咨询热线
  • 餐饮招商寻求合作
  • 移民留学不是梦
  • 国谊宾馆写字楼
    济南
  • 引领商务新时代
  • 占有率高专营性强
    上海
  • 豪华商住楼在日丰
  • 数码视频“三剑客”
    广东
  • 日上通讯诚招代理
    河南
  • 超乎所值的性价比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商城推荐
      数字卡专题
  • 移动IP记帐卡
  • 省钱打国际长途
  • 联通IP卡31.99
  • 吉通IP卡 67折
  • 40元/月天天上网
  • 下一代上网卡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3361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