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财经时报》报道,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日前表示,证监会现已查明银广夏公司通过各种造假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同时还查明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银广夏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证监会已依法将李有强等银广夏事件涉嫌证券犯罪人员共7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银广夏今天下午发布公告称将于9月10日复牌,而由于实际业绩连续两年半亏损,银广夏将一步堕入“PT”公司行列。
-共有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发言人没有披露具体的涉案人员究竟是哪些人。但据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此次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原银广夏总裁、副董事长李有强(9月1日被免职),银广夏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民,原天津广夏董事长董博(8月7日被免职),原天津广夏总经理阎金岱以及深圳中天勤事务所会计师刘加荣等三人。
从2001年8月3日新闻媒体对银广夏1999年、2000年业绩严重造假曝光当日起,证监会就派出了20人规模的核查组,分赴银川、天津、上海三地,就银广夏业绩造假、二级市场价格操纵等重大疑点进行调查。银广夏中报公布前夕,核查小组汇聚银川,连开三天会议,最后督促银广夏于9月1日公布了2001年中报。
-银广夏负债已超过16亿元
中国证监会9月6日公布的查处结果显示:“银广夏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
据此,银广夏风光多时的业绩神话将被连续两年半亏损的事实所取代:
银广夏1999年年报公布的净利润1.27亿元,每股收益0.51元,应调整为净利润-5100万元,每股收益-0.202元;2000年年报公布的净利润4.17亿元,每股收益0.827元,应调整为净利润-1.5亿元,每股收益-0.297元(以上为记者估算值);加上9月1日公布的2001年中报,净利润-1953万元每股收益-0.039元,已经完全构成了被PT的条件。
银广夏2001年中报还显示,银广夏总资产22亿元,负债已超过16亿元。据知情者透露,这些负债中有银行贷款15.2亿元,还有银广夏于1999年发行的为期3年的企业债券8000万元。此前于5月间先行停止贷款的中国工商银行,对银广夏的贷款累计已达7个多亿。
-银广夏将于下周一复牌
9月6日下午17时左右,银广夏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首先发布公告称:“因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谎报巨额利润,导致本公司1999年度和2000年度利润等有关信息披露失真。中国证监会的稽查结果已于9月6日公布,本公司股票将于9月10日上午9:30起复牌。”
据业内人士分析,一旦银广夏复牌,掌握大量筹码的机构完全可以通过大笔卖单封住盘面,而中小投资者根本无处逃生,即使可能出现接盘,也很可能轮不到中小投资者。
因此,在银广夏复牌之后,仍然应彻底清查银广夏在二级市场操纵股价的行为,要求操纵者将在银广夏上已经获得的暴利回吐,这是遭受蒙骗而购买银广夏股票的中小投资者最终真正可能获得民事赔偿的必要条件,也是维系市场投资者信心的关键所在。
-文/云天
-李有强:原银广夏总裁
-丁功民:原银广夏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
-董博:原天津广夏董事长
-阎金岱:原天津广夏总经理
-刘加荣等三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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