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9月7日报道:中国证监会7月底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明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因此,近期上市公司纷纷聘请独立董事。指导意见还指出,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披露。但对津贴标准并无统一规定。
目前上市公司约有半数聘请了独立董事,但津贴标准各有千秋,从马钢股份的年津贴
5000元到太太药业的每月5000元。根据万递咨询提供的数据,多数公司独立董事年津贴在1万至3万元之间。如海虹控股独立董事及监事每年在公司领取报酬1万元(含税),彩虹股份独立董事年度报酬为1.5万至3万元,中国石化则自今年开始给协议期内独立董事每人每年“差旅费”1.6万元,金健米业两位独立董事年津贴为9600元,众生制药、峨眉山独立董事津贴2万元,上海贝岭、中体产业为3万元。
资料显示,独立董事津贴和上市公司业绩并不相关,且独立董事津贴和公司其他董事成员年收入也不关联,他们的报酬似乎相对“独立”。南方上市公司给的津贴较高,如海南航空独立董事年津贴为5万元。对此,有人提出,为了真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可以给予独立董事一定激励,比如股票期权(但按规定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或者固定报酬加与企业利润挂钩的奖金。这方面,南海发展已开始尝试,该公司董事会决定,外部董事报酬由固定津贴和风险收入构成,固定津贴每月每人300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风险收入则每年计算一次,独立董事不承担亏损罚息,但若当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超过8%,可按比例提取奖励基金。作者: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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