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飞
股市是个“游戏”场所,但在里面进行的不是普通的“游戏”,而是气势恢弘的经济“游戏”。是游戏就需要规则,违反了就必须受到惩罚。失去了规则的游戏,是可怕而不能恒久的。因此,球场上犯规严重,要被红牌驱逐,甚至从此禁赛;股市中侵害了投资者利益,当然也要受到惩处,包括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世界所有规范化的游戏场所,甚至赌场,
这都属于天经地义的公理。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国际公认的股市基本原则,在已经发展了十年的我国证券市场,竟然还只是投资者的一厢情愿!
当初,股市在我国属于试验性质的新生事物,涉及面小,百规待定,甚至连根本大法都没有,投资者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这当然可以理解。然而现在,逾千家的上市公司,数千万的投资者,几万亿元的总市值……一个如此规模的股市,还能不需要规矩吗?
从红光实业到郑州百文,从亿安科技到银广夏……国内上市公司对于投资者利益的一桩桩侵犯案件,可谓肆无忌惮,近乎疯狂。然而,投资者却至今告状无门,束手无策。如果说红光实业、郑州百文等案件尚属早期发生、无法可依的话,则亿安科技、银广夏等事件都是《证券法》已颁布了两年后才爆出,投资者却依然难讨公道,这令人如何信服?
证券市场建立民事赔偿机制的呼声早已有之。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先生,就任两年多来更一直为此而奔走呐喊。一贯出言慎重的证监会,日前在对三九医药通报批评时,也终于忍无可忍,呼吁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和集体诉讼机制,向侵害自已权益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全体董事和监事索取赔偿,使民事赔偿制度成为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上市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可见已令上下共愤,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实在不容再缓。
目前,实施民事赔偿的主要障碍,在于《证券法》的有关条款还极不完善,缺乏具体细则,致使法院无法操作,于是对于有关案件,往往干脆拒绝受理了之。有关专家指出,现在的解决方式可有两种:颁布司法解释与启动个案审判程序,其中后者尤其值得被考虑为当前的现实选择。但无论如何,两者都需要司法机关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力助。
提起司法,人们不禁会想起那给予人民强大法律保障的金色盾牌。那么,它究竟何时才能也成为投资者的保护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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