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新的交易规则消息,并决定于三个月后开始实施。从新的交易规则来看,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B股市场的T+0交易制度将于三个月后终结。新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债券交易所,会员接受客户委托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至此上海市场B股交易除申报价格仍以美元计价报价以及B股境外投资者不实行指定交易外,其他规则与A股统一
,如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等。这对于B股短期会有一些影响,但就像1994年A股改为T+1交易制度,市场很快就能适应,交易方式大改变不会影响市场的根本趋势。
其次是上交所证券的收盘价作了重大改变,由原来的该证券最后一笔成交价改为按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的所有交易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确定。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个别资金操纵收市价的难度,能相对真实地反映相关证券的收市成交情况,对中小投资者有保护作用。这对于市场基本上没有影响,因为深圳市场一直是以这种方式确定收盘价。有一种理解认为,这是在为两市场合并做准备。
第三是深圳市场的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上下150元。此次深圳市场的范围是发行价上下15元,此次规定和创业板的征求意见相一致,同时深圳市场基本上没有新股上市,因此这一规定可能主要是针对未来的创业板设立的。
此外,还有关于大宗交易的规定,过去这通常只出现在B股交易中,比较少见,并且交易双方是境外的一些大型的基金投资者,而现在的规定无疑将扩散到所有的证券品种。这对于大的机构投资者有利,尤其是A股市场不断壮大和大的机构投资者崛起。新交易规则加强了有关控制风险的规定,如:继续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规定有效申报范围和有效竞价范围,规定单笔申报最大数量限制等等。中智富投姚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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