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潘圆) “目前中国尚没有符合市场行为的私募基金。”在今天开幕的中国基金市场国际研讨会上,王洪波教授出语惊人。他说,私募投资基金的字眼去年五六月份开始见诸报端,但中国到底有多少私募基金?去年说是3000亿元,今年上半年香港媒体说是5000亿元,7月份夏斌的《私募基金报告》又说,中国的私募基金有7000多亿元。好像中国私募基金的规模已经庞大到惊人的程度,但其实远没有这么大的规模。
王洪波说,中国的私募基金在发展过程中主要受到3方面的限制,法律法规滞后的限制,资本市场不完善、投资品种稀缺的限制,以及私募基金自身的局限。他说:“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主要表现为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固定承诺的方式筹集资金之后再进行投资,其实质是投资资金的集约组合而不是基金。”
王洪波认为,尽管对私募基金的定义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但私募基金必须具备发起投资人、独立管理人、完整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以及有一般投资人参与的完整的募集过程等条件,“私募基金不能给一般投资人以固定承诺”。
尽管私募基金在法律上尚处于灰色地带,《投资基金法》并未出台,但人们显然已等不及了。王洪波说,目前,《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六稿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立法思路是:公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实业。“这意味着私募资金不能投资于证券市场。”他说,“不过原文用的是‘主要’而非‘只能’,这表明还有回旋的余地。”
王洪波认为,制约中国私募基金发展的更大障碍是观念问题。他曾对数位发起人进行背对背式辅导,结果这些发起人私下里一个不约而同的问题是:能否征集两个发起份额?王洪波说:“这当然不行,如果一个发起人可以认购两个发起份额,就不能做到投资基金均权,最终的结果是一股独大,其他投资人的利益受损。”
他说,未来半年到一年将是中国私募基金发起设立运行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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