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二(000728)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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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8:1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化集团)因涉及诉讼案件、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7,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于2004年8月20日予以解冻。
1999年8月,因涉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北化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一中院)冻结其持有本公司的7,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 上述合同纠纷一案现已解决。经当事人向市一中院申请,2004年8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市一中院对北化集团持有本公司的7,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予以解冻。 北化集团共持有本公司24,121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本次解冻7,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后,其持有的24,121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不存在质押和冻结的情况。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9月25日“国资产权函〔2003〕280号”下发《关于北京化二(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的精神,北化集团所持有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24,121万股国有法人股将划转给北京东方(资讯 行情 论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若股份划转工作全部完成后,则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34,521万股,其中,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121万股,占总股本的69.87%,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有关股权划转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要约收购豁免的批准。其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充分地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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