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8:18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8月19日接到第三大股东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2,743.791万股境内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的《告知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全部质押给中加阳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其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份从2004年8月17日起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