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000677)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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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08:0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集团")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公司收到巨龙集团的书面通知,巨龙集团已于2004年8月16日与潍坊市投资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巨龙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权共42,156,567股及该等股份在交割日前基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所派生的股份转让给潍坊市投资公司,双方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每股价格以本公司经审计的200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所确认的每股净资产值确定,转让的价款合计为130,677,646.12元。 本次转让如获得山东省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过户完成,公司的总股本将不发生变化,前十名股东与转让前相比将发生如下变化(按2004年6月30日持股情况计),见下表: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 股份性质 1 潍坊央子盐化集团公司 50,656,320.00 24.63 法人股 2 潍坊市投资公司 42,156,567.00 20.50 国有法人股 3 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100,000.00 20.47 国有法人股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95,698.00 4.42 流通股 5 中国银行-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5,530,064.00 2.69 流通股 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8,500.00 0.97 流通股 7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1,616,809.00 0.79 流通股 8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1,608,763.00 0.78 流通股 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1,033,000.00 0.50 流通股 10 王超 683,732.00 0.33 流通股 本次国有法人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动。 二、本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山东省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三、受让方情况简介 潍坊市投资公司是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投资企业。法定住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75号;法定代表人:陈学俭;注册资金:43,172.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筹集、吸收基础设施、重点建设所需的市级自筹的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资金,委托银行、金融机构组织贷收、投资项目考察、评估,为所投资项目建设、生产所需要的物资、设备提供服务;经营期限:长期。 四、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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