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色股份 股票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04-00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
经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同意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就双方为各自开展海外业务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称: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方面相互提供担保,每方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即自2004年7月28日起至2007年7月28日止。上述互保的协议书已于2004年7月28日签订,约定双方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本次互保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签署的《协议书》只确定双方互保单位、有效期、互保累计金额等。如果双方任意一方向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的具体额度时,必须再签署由进出口银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规定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争议的解决、附则等
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情况介绍: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前身为国家电力公司下属的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2003年7月根据国务院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无偿划拨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以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的国有资产组建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建堂;注册资金:20亿元;经营范围:水利和水电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及勘探设计、施工、管理、监理等。
200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207.47亿元、净资产33.2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83.3亿元,主营业务利润15.77亿元,净利润0.35亿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母公司总资产62.29亿元、净资产33.1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8.71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该公司(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是国资委属下的大型国有企业,其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其抗风险的能力较强。
该公司与我公司均在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而且额度相同都为30,000万元,有进出口银行作为中间管理者,其风险性也将会降低。
该公司与我公司此次贷款的目的均是用于境外的项目,在互保协议中注明贷款的用途,将缩小项目资金被挪为它用的可能性。
我公司与该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为同一家,都是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这为通过中介机构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提供了便利条件。
目前本公司执行的海外项目比较多,向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贷款,既可解决项目周转资金的需求,又能因进出口银行的优惠贷款利率降低我公司的财务成本。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共计2.38亿元(不包括本次公告的互保数量),占200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7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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