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城投债的负债主体是地方城投公司不同,政府财产权信托(也叫政府应收帐款信托、政府财产权类信托)的负债主体是地方政府。从法理上说,城投公司出现问题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袖手旁观,因为是公司行为。但政府财产权信托类似美国市场常见的“市政债券”,回款只要经地方财政确认,地方财政必须承担兑付义务,可被看作中国版“市政债券”。
最近新浪仓石完成的一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对政信合作产品的评估。我们认为在目前的财政体系下,该类产品整体风险不大。理由是地方政府财政独立性有限(中央对地方支持力度较大,譬如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中央转移支付占到30%),各项增信措施到位等等。(详情请见《仓石解读第24期:政信合作信托风险被夸大》)
只是目前政府财产权类产品较多,仅江苏一地就有8只同时在售(不完全统计),譬如陆家嘴信托-扬州瘦西湖(负债主体扬州瘦西湖管委会)、华澳信托-长信19(南通海门县)、中融信托-民安1号(淮安淮阴区)、中融信托-江苏新沂城投(徐州新沂区)、中融信托-南通启东桥港3号、国元信托-射阳城投(射阳县)、方正东亚-方兴11号(镇江新区)、方正东亚-方兴12号(南通启东)、方正东亚-江苏旺涛(泰州高港区)等,各产品风险差异明显。
显而易见的,首先是这些地区财政实力上差距明显,财政总收入50亿以下到500亿以上;其次是融资人(地方城投公司)净资产从十多亿到二百亿实力差距悬殊。最近有媒体在《江苏等多地政府向职工高息集资 到期以土地款还》一文中披露,某些财政实力较弱地区政府向民间借贷的利率高达20%,无疑是对有关信托的到期偿付能力的警醒。一旦违约,虽然信托利率要显著低一些,但地方政府会不会首先偿付信托——从地方政治稳定出发,那很难说。那为何我们还要停留在只要政府项目不会“赖账”的一厢情愿?!
好在自始至终新浪仓石研究中心都只给投资者推荐最安全的政府财产权项目,从五矿信托-常州钟楼到中融信托-武进交运,到中融信托-株洲2号,到上周推荐的中融信托-延安1号和到本周推荐的长安信托-成都龙泉驿区都始终坚持了“安全第一”——即使以最苛刻的标准评价,因为我们坚持了地方财政实力、城投公司实力和增信措施三个核心评估纬度。
另外,本周爆出的另一风险事件也值得警惕。该事件就是中融房地产信托折戟青岛凯悦项目,成信托资产拍卖首例,详见:http://t.cn/zjqr4HG。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数据,青岛凯悦中心项目拍卖的参考价仅为3.3亿元,低于信托公司为该项目所募集投入3.8亿元。公开拍卖难道不是所有其它清偿方式无法解决、万不得已情况下采取的下下策吗?!——刚性兑付呢?资产管理公司接盘呢?当初承诺的超低抵押率呢?其它增信措施呢?一地鸡毛!(仓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