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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高度重视引导上市公司分红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效果。2010年全部上市公司境内股票融资额9588亿元,分红总额4995亿元,分红占比52%。截止2010年底累计分红总额超过累计融资总额的上市公司有178家,占上市公司数量的8.6%。上市后每年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为617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26.4%。上市公司分红意识逐渐增强,回馈投资者的力度逐年增加。

但是,整体而言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分红股利支付率总体偏低。2001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5%,而国际成熟市场该比例通常在40%至50%之间。二是在股利形式上轻现金股利,股利回报率低。2001年到2011年间A股市场累计完成税后现金分红总额为1.72万亿元,而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4.05万亿元,实际现金分红约占融资总额的42.5%,如折算成年化收益率远低于投资者预期。

这些数据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情况总体看还不太理想,需要市场多方主体共同努力推进。通过营造重视分红、积极分红的市场氛围,引导上市公司努力回馈社会、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合理预期、理性选择,进而夯实价值投资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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