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的股票定价制度开始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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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 10: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记者江国成)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试行询价制度”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将对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社会公众投资者不适用于这一询价制度。哪家公
按照规定,发行申请经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公告招股意向书,开始进行推介和询价。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规定要求,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 这位官员说,询价制还将促使保荐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加大研究投入,建立客户队伍,拓展销售渠道,提高股票定价和销售能力,为提高保荐机构的整体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1月03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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