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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禁止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于商业开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20:37  中证网

  中证网讯 国土资源部20日消息,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禁止借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商业开发。

  《通知》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紧张,已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不能满足需要的市县,要统筹协调及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扩大民生用地的比例,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需求。

  《通知》指出,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管理。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但对于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实行有偿使用,严格坚持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早做安排,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通知》强调,加强用地的批后监管和监督检查。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保已供土地尽快形成有效住房供给。禁止借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商业开发。对没有按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的,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企业限期完成开发,对没有按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的企业,要禁止其参加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购置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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