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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 国土资源部日前编制下发《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要求各地优先满足保增长、扩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用地,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
《草案》要求,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适度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并按照新农村建设部署,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力度,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必要的用地。各省(区、市)在分解下达市、县土地利用计划时,必须将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
《草案》要求,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管,确保各地批地和用地都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范围内。要将所有涉及用途转变的用地,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未利用地开发、围海造地等,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同时,创造条件,逐步将存量土地的使用纳入计划。
国土资源部于今年2月至3月开展2008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对超计划批地或超计划用地严重、农用地转用征用后供地率较低、耕地减少幅度较大、违规违法用地严重的,相应扣减用地计划指标;对计划执行严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相应给予计划指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