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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证监局局长左红日前提出了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建议。她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我国基金业得到空前发展,影响力日益增强,但随着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基金法部分内容已不再适应当前基金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需要,亟待进一步修订完善。
左红建议,对基金法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扩大基金法的适用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对基金公司股东的监管体制;三是适当调整和扩大基金财产投资范围;进一步细化明确基金管理人受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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