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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要求对港存进口铁矿石进行疏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2日 18:59 中证网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对港存进口铁矿石进行疏港,减轻我国港口和铁路运输压力。

  通知要求,钢铁生产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企业内部矿石料场的堆放能力,积极配合港口、铁路等运输部门,将本企业存放在港口的铁矿石运往厂内。贸易企业要将滞存在港口的铁矿石尽快明确流向,迅速销往符合钢铁产业政策要求的钢铁企业,严禁借港口堆场大量存货。

  各进口铁矿石接卸港口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港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港、堆存等费用,并对现有铁矿石港存情况进行自查,通知客户将已滞存在港口的铁矿石尽快疏出,减轻港口压力。各港口要将铁矿石当前港存情况(分用户及入库时间)及疏运计划于6月20日前分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

  各相关铁路局要积极支持配合港口铁矿石疏港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运输组织,加大港口疏运倾斜力度,增加排空车数,加快推进直通运输等提高效率的方式,对已明确流向的铁矿石尽快组织运输,保证在短期内港口铁矿积压问题得到解决。

  此外,钢铁工业协会、五矿商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及时跟踪铁矿石进口动态,加强预警机制。对不顾国内市场实际需求,大量进口和囤积铁矿石,伺机高价倒卖,扰乱国内铁矿石市场的行为要进行行业通报。

  通知表示,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将适时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铁矿石疏运工作。对铁矿石长期滞港企业将商请银行慎贷,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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