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飞
海峡两岸监管机构的对话与合作取得重大成果。
昨天,大陆方面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郭树清与台湾地区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陈裕璋共同主持了首次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双方确立了监管合作机制,并且将共同推动两岸市场的双向资金流动。
大陆监管机构在昨天公布的新闻稿中称,大陆方面将积极考虑在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框架下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对台湾地区的开放。其中包括对台开展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放宽QFII资格的限制,允许台资在大陆设立拥有全牌照的合资证券公司,以及设立合资证券咨询公司和合资期货公司等。
RQFII机制推出以来,总的额度已经上升到2700亿元,为香港离岸市场的人民币提供了投资渠道和回流机制。目前已经有26家机构获得RQFII资格,共获批额度近700亿元。“大陆方面了解到,台湾投资者对于大陆资本市场具有较强的投资需求,许多台湾机构投资者已认购现有RQFII产品。”大陆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台湾业界近期提出希望单独增加1000亿RQFII投资额度,专项用于台资金融机构开展RQFII业务试点,大陆方面对此将予以积极考虑。同时,大陆方面将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RQFII项下投资大陆资本市场。
在证券业对外开放方面,大陆监管机构也将向台湾方面进行政策上的倾斜。合资基金公司中的台资比例可以达到50%以上,而合资证券公司中台资比例将最多达到51%,并且设立之初就可以成为全牌照公司。
目前大陆方面根据WTO承诺已经逐步放开了外资在华参股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主要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合资证券公司经营满2年,可以申请扩大业务范围。为了响应台湾业界的呼声,大陆监管机构将在证券业开放方面允许台资先行先试,进行两项全新的试点。
台资在上海、福建和深圳将可以各设立一家全牌照的证券公司,其中台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大陆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在大陆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各新设1家两岸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台资比例不超过49%。
台湾地区对大陆的开放政策包括四个方面: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在台湾设立代表处的标准降低;提高大陆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机制的额度,从5亿美元增加到10亿美元;积极研究放宽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参股台湾证券期货机构的限制;研究允许大陆的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投资台湾资本市场。
此外,两岸监管部门还就大陆企业直接赴台上市进行了交流。目前,有21家在大陆注册的台资企业获批在大陆A股市场上市。台资企业在大陆申请发行上市适用和大陆企业相同的标准和程序。大陆监管机构表示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A股市场上市;同时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大陆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赴大陆以外市场上市。目前,大陆在企业赴台上市方面没有政策与法律上的障碍。
台湾地区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一直是大陆市场借鉴的榜样,大陆A股市场的QFII机制主要学习了台湾的经验。两岸资本市场进一步的相互开放,将促进两岸市场的共同发展。
(相关报道见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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