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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运用投资比例 将适当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5日 07:00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昨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保监会将根据有关情况,适当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并将出台《资金运用办法》等规定中有待完善的业务规则。在相关规定出台前需办理的事项,可报保监会研究处理。

  市场人士分析称,这主要针对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的。

  按照规定,保险资金权益类占比上限为25%,但随着并购案件的增加,权益类投资的天花板被屡屡碰撞,一事一报一审的模式,显然不符合实际需要。保监会此次准备调整投资比例,就是为保险资金更加灵活操作,开辟合法通道。

  保监会同时拓宽了险资投资渠道。

  通知称,保险机构可以投资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已上市交易的无担保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发行的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等债券。

  此前,险资可以投资无担保债券,但是,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各种无担保债券,占比无担保债券的90%,而这些都是保险资金投资的禁地。现在政策放松,意味着险资在无担保债券领域的投资放大了9倍。

  通知还拓宽了险资投资的空间。如界定了“重大股权投资”的定义,给了险资投资的自由裁量权,免得股权投资无论大小都要经过严格“审批”。

  不过,为了防范风险,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开展股权、不动产、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无担保企业(公司)类债券等投资,偿付能力和财务状况应当满足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或者财务指标下降,不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不得开展新增投资。(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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