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可能扩大 基本养老金监管条例及若干规章有望出台
□本报记者 丁冰 陈莹莹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20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国际论坛2011”上透露,目前我国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数额较大,这部分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长期收益较低,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预计明年在其投资管理方面会有重大进展。运作方式上或将在参考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以改进。
针对各方关注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透露,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已批准4个受托人设立20个集合计划,明年或在评估针对试点效果后继续扩大试点规模。
20日发布的《2011年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指出,国家可能成立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运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地方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中央财政集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体制进行统一研究,统一决策。
“十二五”规划明确,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戴相龙表示,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酝酿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在具体投资渠道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有一定比例投资股市。由于地方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有日常支付需要,因此投资股市比例可能低于社会保障基金40%的入市比例,但可能高于商业保险25%的入市比例。
陈良指出,经过几年摸索,各方面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认识已逐渐趋于一致。相关监管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条例及若干个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望明年出台。
戴相龙指出,未来我国养老金体系覆盖范围会越来越大。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要求的是长期回报。
一方面,养老金入市有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但肯定不是所谓的救市、托市;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壮大有利于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最终实现互惠双赢。
陈良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之后,一定要加强公众教育,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不能仅关注1-2年的短期投资收益,而需要有一种稳健的、长期的投资理念,使投资管理机构能够在少压力、多动力的制度框架内为老百姓的养老金实现保值增值。
陈良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亟待制定政策和法律规定,包括投资品种、基金运行、市场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都需明确的规定。这部分资金投资运营对整个资本市场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力量,能助力资本市场的发展。“但并不是所谓的‘救市’或者是‘托市’,而是‘助市’。”
对于企业年金的现状,陈良透露,当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规模仍在稳步增长,预计2011年的增量为400亿-500亿元。此外,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也在今年展开,目前监管部门已批准4个受托人设立20个集合计划,明年或再评估针对试点效果后继续扩大试点规模。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是解决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难的有效办法,不受地域限制,面向全国的业务。分析人士介绍,目前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认证的受托人共有12家,在以受托人为主导的模式下,信托、银行及保险公司皆有望成为集合年金计划的供给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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