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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股票比例升至20% 2000亿资金有望入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 03:24  证券日报

  专家称,险资配置弹性和空间进一步放大,有利于资金有效配置,扩大资本市场资金来源

  □ 本报记者 傅苏颖

  8月5日下午,保监会正式公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按照保监会刚刚公布的上半年数据测算,保险资金投资基金、股票、股权等权益类投资占比大约为15%,离上线还有5%。那么,按照去年总资产4万亿元计算,险资投资股票还有近2000亿的投资空间。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王绪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消息无论是对保险业和股市来说都是利好。由于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比例一直较低,那么,保险资金配置弹性和空间的进一步放大,有利于资金的有效配置,也进一步扩大了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险资进入股市对市场主要还是起到正面作用。市场的资金面将会因此而改善,长期投资构比也会因此而改变。另外,大规模险资的进入继续壮大了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对于其他的投资者来说,也可能会起到模仿和学习的示范作用。

  《办法》还规定,允许险资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投资领域。

  《办法》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提出了以下比例的要求:

  第一,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二,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三,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第四,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五,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六,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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