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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欠国家钱难道可以不还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09:55 上海证券

上市公司欠国家钱难道可以不还吗

  上海证券 彭蕴亮

  根据今天早上传来的最新消息,福建水泥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将所欠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5247.48万元转为公司国有股,转股价格为2.84元/股,共计可转1847.704万股。由此,福建水泥(资讯 行情 论坛)有望成为首家试水“以债转股”的上市公司。 “以债转股”对市场影响几何?投资者应如何操作?我们从以下方面进行分
析:

  一、“以债转股”惊现

  “以债转股”意味这上市公司可以将长期贷款转为股权,从而使得该贷款变成永远无法偿还的“问题贷款”,这无疑将恶化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对整个市场构成一定利空。福建水泥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将所欠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5247.48万元转为公司国有股,转股价格为2.84元/股,共计可转1847.704万股。资料显示,福建水泥此笔债务系1998年底,承债式兼并原福建省顺昌水泥厂而转入的中央级"特种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从1998年到现在已经有5、6年时间了,福建水泥不仅不按期偿还债务,而且将该债务转称股票,我们不禁要问:上市公司欠国家的钱难道就可以不还了吗?

  二、实为变相增发

  仔细分析后我们发现,福建水泥债转股方案从本质上讲就是公司以2.84元每股的价格向中国建材集团发行1847.704万股国家股,用于偿还5247.48万元"特种拨改贷"本息,从这一点上讲,应属于定向增发范畴。因此,福建水泥本次“以债转股”实际上就是变相增发,只不过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增发会遭到市场抵制,才采取“以债转股”的变相方式。我们注意到,福建水泥试行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由28281.7万股增至30129.4万股,对公司每股收益有一定的摊薄作用,公司的业绩将会大幅缩水,对公司本身构成利空。

  三、不符合国家政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内容的要求采用分类表决呢,“以债转股”应该由流通股东进行分类表决。而福建水泥还称,审议债转股方案的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表决,未引入分类表决机制,这无疑是至国家规定于不顾,随意践踏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这种现象值得投资者重视。

  从操作上看,“以债转股”对深沪两市构成重大利空,投资者应继续采取观望态度为宜。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我们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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