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猫与鲜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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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 14:36 《证券市场周刊》 | |
方泉 八月券商峰会后,北京市证监局召集在京注册的14家券商老总开会,贯彻落实券商峰会的精神和部署—— 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要强化地方证监局的监管职能,即强化证监局对所在地注册 券商的全面监管。举例来说,银河证券在全国有170家营业部,任何一地营业部“出事”,除了银河总部要负当然的领导责任外,其法人注册地北京的证监局也要负监管责任。于是,北京证监局的负责人在会上半开玩笑地说:“以前我没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你们也没太把我当回事儿,但从今往后,咱们都要把我当回事儿了”。这次会上,北京证监局要求14家券商必须把各自真实的盈亏情况报上来。而以前,都是130多家券商每年将各自的状况直接报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没人去认真核实券商的真实情况,所以业内也没人把报上去的情况太当真。但这回,地方证监局要负责了,他们必须要了解真实情况,一来便于对症下药地展开工作,二来客观上也厘清了监督时段的责任。据说,会后,一些老总私下权衡该向上报到什么程度。破罐破摔的不说了,临界“分类监管”的某个“坎儿”的肯定得精心把握上报的“度”,否则某个“坎儿”跨不过去,不但影响将来的发债、增资扩股,更影响有否“金融创新”的资格,一句话,影响生存!比如1999年证监会严令券商自查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情况,华夏证券领导班子失和,便“傻了吧唧”地把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真实情况不折不扣地上报了,结果全国百十家券商的情况汇总到中国证监会,华夏证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数量居然占到百十家券商总量的三分之一!会掌握“度”的其他多数券商至少还风光了几年,而不会掌握“度”的华夏证券从此便落得个“问题券商”的名声,客观上也影响了华夏证券的发展。 这种权力下放的监管券商的方式是否能达到监管部门的初衷还有待观察,但客观上将确实利于弄清券商的真实情况。问题弄清券商的真实情况后又能怎么办? 中国证监会与境外证监会最大的不同,恰恰是在管理职能上,证监会负有无以推卸的发展和管理证券市场的职责。1999年券商从央行划归证监会管理后,证监会便负起了管理券商的责任。而从那以后,券商所代表的证券行业的兴衰都与证监会管理思路、管理手段和管理能力密切相关。且不说5年多来证监会怎样呕心沥血时而声色俱厉地宣布“铁律”,时而多方求援起死回升地挽救一个个“失足”券商,用心良苦,殚精竭虑; 却没从制度上改变“让饿猫看管一堆鲜鱼”的券商生存格局,“饿猫”不饿从而不恶的局面至今没从制度上改变。可笑的是,证券市场发展了13年,竟还回头讨论券商能不能搞“金融创新”的问题,监管监管,“管”里早就包含了扶植和鼓励创新的内容。这方面我们做的工作太不够了。 把券商当回事儿,要把券商的“恶”当回事儿,也要把券商的“饿”当回事儿,“饿”到“恶”的转换不是“死”一儆百的事后惩处能够挡住的,良币与劣币之间最能体现监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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