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07日07:33 新京报

  春节刚过,一大波高送转预案又在路上。借高送转概念拉升股价,借机减持或增发,长久以来被视为A股炒作套路之一。记者梳理发现,随着2016年度高送转预案的不断发布,相关个股股价下跌居多,借机减持或增发受到的监管也越来越严。

  三分之二个股公布高送转预案后下跌

  自去年11月份开始,上市公司陆续公布2016年度股票分红预案,因为可以增强流动性,形成“价格幻觉”,高送转方案受到许多公司青睐。据Wind资讯 统计,截至2月4日,已有66家上市公司公布包含送股、转增方案的分红预案,其中10股送转10股及以上的公司数达60家。

  记者梳理以上60家上市公司发现,自去年11月上市公司开始公布2016年度分红预案至3日收盘,股价下跌的公司数约为40家,高送转预案通常只能拉升一两天的股价,此后股价掉头向下,不少个股跌幅超30%。

  如,去年12月2日公布10股转增20股预案的上市公司新易盛,预案公布当天股价冲高至169.5元,此后一路下行,至2月3日收盘报94.9元,跌幅 达44%;去年11月24日公布10股转增10股预案的东音股份已跌至58元附近,比分红预案公布当日收盘价跌39%左右。

  杨仲华等业内人士认为,往年高送转预案出来后大多能出现一波上涨行情,近期下跌较多与市场人气相对低迷、监管趋严等因素有关,也与投资者投资理念更加成熟有关。

  借高送转行情减持增发损投资者权益

  高送转作为上市公司分红安排,本身无可厚非,但不少上市公司趁机恶意减持或增发,就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部分投资者的权益。

  通常情况下,送转之后的股票除权后价格会下降。如每10股送10股后,除权价格减半。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说,“当名义价格下降时投资者会认为价格下跌空间减小、上涨空间增加,出现‘价格幻觉’,会更加偏好此类低价股票并给出正溢价。”

  有些上市公司正是利用投资者这种心理,在股价有所上升时趁机减持。如,1月18日晚间,和邦生物披露每10股转增10股、送2股、派现0.1元的高送转预案同时,公告控股股东拟在未来6个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

  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借机增发。如,北信源2016年11月22日公布的分红预案为每10股转增20股派息0.25元。而仅在此11天前,北信源刚披露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公司以18.98元每股的价格发行6650万股,募集资金12.62亿元。

  “如果成功拉抬股价并减持套现或增发成功,相关大股东或上市公司肯定会受益。”杨仲华说,如果股价并没有因为高送转概念上涨,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也没有损失,受害的只会是高位接盘,或是跟风炒作的投资者。

  对高送转炒作伴生违规的监管趋严

  高送转炒作及其可能伴生的违法违规事项,监管部门已有所关注。近期披露高送转预案的北信源、山东华鹏等上市公司均收到交易所关注函或问询函。其中,高送转是否配合减持、内幕信息的保密情况等成为监管层关注重点。

  如,北信源高送转预案公布后不久,深交所即发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投资机构近三个月公司股票交易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存在炒作高送转概念配合机构投资者进行减持的情形。

  除了加强问询,相关制度建设也在不断强化中。2016年11月23日,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公告格式》,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加以规范,要求披露高送转时必须披露业绩预告,原则上不支持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公司高送转。

  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情进行规范引导的同时,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认为,监管部门应严惩利用高送转为大小非套现提供条件,或伙同关联人进行股票价格炒作、利益输送、诱骗中小投资者上当的上市公司。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等业内专家认为,证券业务机构等市场主体也应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不应把上市公司的高送转方案与上市公司高盈利或高成长等同起来,引导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

  新华社记者 许晟 孙飞 何晨阳

责任编辑:骆珊珊 SF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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